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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整治重型柴油车污染再出新招——联网远程监控

2020/5/18 8: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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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环境监测汽车尾气治理
导读:自2020年5月1日起,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必须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终端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联网。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本市国五及以上营运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020年4月3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和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上海市推进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起,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必须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终端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联网。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本市国五及以上营运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020年4月底前,初步具备10万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远程在线监控终端接入能力;2020年底前,推进实施移动源排放监管信息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及功能开发,实现不少于20万辆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终端接入能力。
 
  2020年4月底前,完成与主要在沪重型柴油车生产、销售企业对接,通过平台对接的方式,将新注册登记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终端接入市生态环境部门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
 
  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给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车相关资金支持,相关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2021年1月1日起,应安装而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终端并联网的国五及以上营运重型柴油车,市交通管理部门结合道路运输证年审、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告知和督促企业、车主落实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终端并联网。
 
  市区两级国资部门负责督促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按照要求,率先实施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相关企业2020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文件附《上海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车载终端技术指南(试行)》和《上海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车载终端通讯规范(试行)》
 
  按照技术指南要求,监控内容数据项共计37项,其中OBD基本数据10项,数据流信息27项;硬件性能要求数据项共计20项,其中电气适应性能5项,环境适应性能8项,电磁兼容性5项,运行安全性要求1项。
 
  根据通讯规范,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车载终端指安装在重型柴油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信息、发动机信息、排放数据、经纬度等数据的装置。包括独立数据采集设备、集成于行车电脑系统内的模块或可实现同等效果的其它形式。
 
  此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在《上海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中就明确:
 
  城市车辆(公交车、邮政车、环卫车)提前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并力争全面提前实施重型柴油车国6b排放标准。
 
  加快推进国五及以上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督促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35万辆,2020年底前累计建成10个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点位。
 
  严格落实国三柴油货车扩大限行和配套报废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国三柴油车淘汰力度,力争年内淘汰国三柴油车不少于2万辆。
 
  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建立超标车告知督促维修制度;在内河船舶、柴油货车方面尝试开展区域联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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