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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解读

2021/5/26 14: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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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秸秆焚烧固废处理
导读:《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每年秸秆禁烧工作都经成为政府关心、社会关注、舆论关切的热点问题。午季来临,《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2021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大气办)要求,结合实际,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制定出台了《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
 
  一是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自2014年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每年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明显,卫星监测火点数逐年大幅下降,广大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秸秆禁烧的意识逐年得到加强。经省大气办审核通报, 2020年度亳州市秸秆焚烧“零火点”,全年PM2.5年平均值47微克每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18%,圆满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打赢了蓝天保卫战。
 
  二是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从“一烧了之”到综合利用,我市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比去年提高0.4个百分点,高出全省目标任务2.6个百分点。其中,秸秆还田率降为53.9%,比去年减少4.9个百分点;产业化率增为46.1 %,比去年提高4.9个百分点,高出全省目标任务4.1个百分点;能源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率35.1%,比去年提高6.3个百分点,高出全省目标任务3.1个百分点。
 
  三是全面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农秸秆焚烧意识已基本转变,但部分乡村焚烧秸秆现象依然存在,冬季药材秸秆和落叶堆积焚烧情况更是时有发生。按照省大气办要求,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全年全时段全面管控,坚决杜绝农作物和药材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各类焚烧现象,全市进一步强化了全面禁烧、全年禁烧、全时段禁烧工作。
 
  三、编制过程
 
  2020年4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编制起草了《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23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委、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21家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完善;5月8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讨论稿)》;5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审定后,于5月20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原则。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各类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二)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对农作物和药材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面管控,其中5月20日至7月20日、9月20日至12月31日为重点禁烧时段。确保全市2021年国家卫星监测火点总数和省级督查火点数不进入全省前8位,力争实现零火点,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重点任务。一是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继续大力推行农机托管。三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四是突出抓好重点监管时段和重点监管对象的禁烧工作。五是科技支撑创新监管手段。六是切实加大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力度。
 
  (四)部门职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市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秸秆禁烧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县区党政一把手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五)严格责任追究和奖惩。一是实行保证金制度。各县区要分别向市财政缴纳500万元,亳州高新区向市财政缴纳200万元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
 
  二是严格落实奖惩。在重点禁烧时段内,凡是被国家卫星监测和省、市暗访发现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该县区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100万元。对县区申请核销的卫星误判或客观原因造成的火点,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每个火点加扣50万元。对重点时段以外出现的各类焚烧现象,每个火点扣除10万元。对实现零火点的地区,除全额退还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足额拨付市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外,市政府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亳州高新区奖励200万元)。
 
  三是严格预警和责任追究。省气象局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监测结果每日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市禁烧办每日在“亳州乡镇禁烧群”发布。根据皖大气办〔2021〕2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因祭祀、电路故障、机械设备和秸秆堆场防火不到位等引发,不再核减。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出现火点的县区,市禁烧办将对该县区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县区予以警示。
 
  (六)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今年继续安排8000万元作为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每个县区原则上2000万元(不含亳州高新区)。各县区要严格配套资金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加强暗访考核。四是严格责任追究。
 
  五、创新举措
 
  和往年相比,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重点补充了以下内容。
 
  (一)推行农机托管,加大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力度。争取在1-2年时间内支持在每个粮食主产区行政村建设一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补贴标准按照亳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实施细则执行。鉴于近年来我市采取秸秆全量还田的乡镇较多,秸秆还田数量较大,导致土壤消纳、腐熟秸秆的能力下降,病原菌和虫卵增多,增大了小麦赤霉病等病虫害的发生风险。各县区要倒排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进程,统筹地块、统筹机械、统筹政策、统筹堆放,加大秸秆离田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2021年确保全市秸秆打捆离田率不低于5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
 
  (二)科技支撑创新监管手段。市大气办、市禁烧办和各县区要强化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应用,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充分借力科技,以视频监控技术、AI智能分析为技术核心,提供全域监管的高空整体了望观测、热成像测温报警多模式探测系统,形成发现、交办、处置、反馈的全链条监管机制,逐步实现秸秆焚烧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三)严格预警和责任追究。省气象局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根据省大气办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因祭祀、电路故障、机械设备和秸秆堆场防火不到位等引发,不再核减。今年方案中也增加了发挥“邻长制”作用和市委督查考核办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暗访等内容。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和“零容忍”原则,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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