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2022/4/20 11:12:01
29257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关键词:光伏发电设备新能源
导读:4月19日,贵州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印发《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煤约404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1.6%。
  4月19日,贵州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印发《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四五”规划》。
 
  《规划》制定发展目标并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
 
  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省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扩大化石能源利用替代进程,积极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预计到2025 年,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煤约4048 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 21.6%。
 
  分项目标:
 
  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
 
  到 2025 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546万千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 4265 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2281万千瓦,风电装机 1080 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100 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 85 万千瓦。
 
  二、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
 
  到 2025 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2500 万平方米以上,折合替代化石能源 232.2 万吨标煤。三、生物天然气
 
  到 2025 年,全省生物天然气产能达到2 亿立方米。
 
  远景目标:
 
  到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持续增长,新增的清洁电力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要组成,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争取达到 25%左右;基本形成涵盖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体系,新能源开发成本持续下降,核心技术不断突破。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新能源科技水平赶上全国先进水平;现代新能源市场体制更加成熟完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初步形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规划》指出:
 
  积极拓展光伏发电多元化产业布局
 
  大力推进光伏基地建设。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引领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规模化开发优势,降低建设成本,加强送出通道规划和建设,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和送出通道利用水平。
 
  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
 
  大力推进集中式风电开发。在落实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措施的基础上,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加强风能资源勘测和评价,提高微观选址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资源条件,加强设备选型研究,探索同一风电场因地制宜安装不同类型机组的混排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大功率抗凝冻低风速风机及配套高塔筒、长叶片,提高风资源开发效率,减少用地需求,提高经济效益,适应大规模平价上网风电发展。
 
  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大力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加快布局和推进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垃圾发电项目,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进人口 50 万以上市县或区域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促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加快发展地热能产业
 
  抓好地热能产业规划实施,加大资源开发利用。认真抓好全省地热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各市州、贵安新区地热能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实施,围绕“五区”(城市功能区、城镇集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驱动,做好顶层设计,按照市场驱动原则,分析需求和供给,积极推进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建设,加大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
 
  推进核能开发进度
 
  积极推动核能小堆供热应用示范。已列入国家试点示范的核能小堆供热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力争在“十四五”开工建设。
 
  继续做好核电(大堆)厂址保护工作。结合国家内陆核电开发政策,积极开展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工作,确保厂址建厂建设条件不被破坏,适时推动我省核电开发。
 
  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
 
  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积极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推动自备电厂主动参与调峰,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合理布局一批天然气调峰电站,充分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优化电力调度运行,合理安排系统开机方式,动态调整各类电源发电计划,探索推进多种电源联合调度。引导区域电网内共享调峰和备用资源,创新调度运行与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区域电网内就地消纳。
 
  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直接利用
 
  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直接应用。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建设新能源自备电站,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和对燃煤自备电厂替代,建设一批绿色直供电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结合增量配电网试点,积极发展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直流配电网,扩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
 
  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乡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利用建筑屋顶、院落空地、设施农业、集体闲置土地等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发展,提升乡村就地绿色供电能力。提高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率,发展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乡村能源技术和体制创新,促进乡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开发和就地消纳,建立经济可持续的乡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开展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扩大乡村绿色能源消费市场,提升乡村用能清洁化、电气化水平,支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革命
 
  加快数字新能源发展。推进新能源网络与物联网在数字层面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实现“源网荷储”的智能化调度与交易。构建电、热、冷、储、氢等多能流综合运行的区域能源管理系统。
 
  “十四五”期间,我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约1234亿元,其中:
 
  1、光伏发电项目: “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电站装机2043万 kW,单位千瓦投资根据成本下降按2800 至3500 元/kW计,总投资约 645 亿元。
 
  2、风电项目: “十四五”期间新增装机规模500 万kW,单位千瓦投资按 6900 元/kW 计,总投资345 亿元。3、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含垃圾)装机 50 万 kW,总投资94 亿元。4、地热能利用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地热能服务面积2000 万平方米,按单位面积造价500 元计,总投资100亿元。5、核能项目:核能小堆项目一期投资50 亿元。
 
  (全文至附件)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pdf

上一篇: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下一篇: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