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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意截至4月15日!《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发布

2024/4/9 10: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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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绿色建筑绿色发展
导读:进一步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与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有机结合,北京拟对申请贷款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为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与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有机结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起草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5日。
 
  文件适用对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
 
  政策措施:
 
  (一)绿色建筑
 
  1.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
 
  2.对于申请贷款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万元。
 
  (二)装配式建筑
 
  1.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
 
  2.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
 
  3.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万元。
 
  (三)超低能耗建筑
 
  对于申请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四)最高额度限定
 
  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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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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