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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陶瓷省站检测设备采购招标
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陶瓷省站检测设备采购招标
受 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的委托,对 陶瓷省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1804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陶瓷省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297,8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项目内容 数量 zui高限价
陶瓷省站检测设备 一批 人民币529.78万元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 经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一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他产品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提供主要设备(有釉砖龟裂测试仪(蒸压釜)、热膨胀仪、瓷砖综合检测仪、电子断裂模数测定仪、陶瓷真空法吸水率仪、陶瓷煮沸法吸水率测试仪、
有釉砖表面耐磨测试仪、无釉砖耐磨深度测试仪、有釉砖抗热震测试仪、动摩擦系数测定仪、静摩擦系数测定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全自动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精密高温试验机)的生
产企业或其*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证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正复印件(若投标*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正复印件);
4. 供应商应具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供应商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4.4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提供主要设备(有釉砖龟裂测试仪(蒸压釜)、热膨胀仪、瓷砖综合检测仪、电子断裂模数测定仪、陶瓷真空法吸水率仪、陶瓷煮沸法吸水率测试仪、
有釉砖表面耐磨测试仪、无釉砖耐磨深度测试仪、有釉砖抗热震测试仪、动摩擦系数测定仪、静摩擦系数测定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全自动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精密高温试验机)的生
产企业或其*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证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3日 至 2016年11月2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9 日止。
投标企业首先注册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后方可进行投标。
: 张旭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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