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订量:
双速消防排烟风机
主营行业 | 空调设备及零部件、通风设备及零部件、净化设备及零部件、水箱、冷却塔加工(*办理环评立项使用,未取得行政许可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安装及维修;玻璃钢制品销售、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产品或服务 | 空调设备及零部件、通风设备及零部件、净化设备及零部件、水箱、冷却塔加工(*办理环评立项使用,未取得行政许可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安装及维修;玻璃钢制品销售、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 设置机械排烟的前室、走道和房间的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平时关闭,当发生火灾时仅开启着火层的排烟口,排烟口应设有手动自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启装置的操作部位应设置在距地面0.8~1.5m处。排烟口和排烟阀应与排烟风机联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即能启动;
(2) 排烟口距本防烟分区远点的水平距离应不超过30m;
(3) 排烟风机可采用普通钢制离心式通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风机入口总管及排烟支管上安装280℃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
(4) 机械排烟系统宜单独设置,有条件时可与平时的通风排气系统合用;
(5) 机械防排烟系统的风管、风口、阀门及通风机等必须采用非燃材料作保温,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cm的距离。排烟管道的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0mm;
(6) 所有机械防排烟系统的允许大风速按下表1采用;
a. 双速消防排烟风机在说明书中给定的工况点下的比A声级噪声限值应符合JB/T8690-1998的规定。
b. 排烟风机可采用普通钢制离心式通风机或排烟轴流式通风机。排烟风机规格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定。排烟风机zui小风量为7200m/h,zui大风量不宜超过60000m/h(指一个排烟分区的zui大风量)。
c. 排烟风机风量应按所需要的风量值增加不小于10%~20%的富裕量。
d. 防烟加压通风机的风压值应按排烟系统zui不利环路进行计算,并保证在防烟楼梯间内余压值40~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避难层等内部的余压值25~30Pa。
e. 消防排烟风机应符合现行标准JB/T10281-2001《消防排烟通风机技术条件》。
f. 排烟系统的风机宜单独设置。排烟风机的位置宜处于排烟区的同层或上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