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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陆续出台燃煤电厂节能改造进入加速期

2016/1/18 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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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编辑:tina
关键词:环境监测燃煤机组改造超低排放
导读:专家测算,改造可带动煤电节能减排领域新增投资约2300亿元。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日前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十三五”期间,预计全国将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对此专家测算,改造可带动煤电节能减排领域新增投资约2300亿元,同时促进上下游相关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优惠政策陆续出台 燃煤电厂节能改造进入加速期
1月15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十三五”期间,预计全国将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改造完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超过一半;实施节能改造约3.4亿千瓦,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5000万吨。

随着电价补贴、财政信贷优惠等支持政策陆续出台,我国煤电节能减排改造进入加速期,推动煤电清洁发展,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改造势在必行
  
我国已成为世界大的能源消费国,煤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居世界。煤炭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相当长时间不会改变,清洁利用煤炭至关重要。

我国每年消费40多亿吨煤炭,仅约一半用于发电,远低于世界65%左右的平均水平。要加快推进煤电升级改造步伐,提高电能替代比重,降低煤炭散烧规模,减少污染物排放。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说,当前,我国煤电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的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5%、38%和17%,仍是工业行业中排放量大的行业,改造空间和潜力还很大。同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煤电机组数量多、平均装机容量小、污染物排放强度高,也是造成区域大气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煤电节能减排改造势在必行。

节能减排改造提速
  
环保部等三部门近日印发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提出,将东部地区原计划2020年前完成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提前至2017年前总体完成;将对东部地区的要求逐步扩展至全国有条件地区,其中,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此外,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

目前,已经有多个省份展开超低排放改造。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崔敏介绍,山西省启动了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常规燃煤、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陈吉宁介绍,目前,全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煤电机组近1亿千瓦,占煤电装机十分之一,正在进行改造的超过8000万千瓦。初步测算,到2020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后,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可分别下降59.2%、61%和57.1%,我国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将达到全世界好水平。

节能减排改造还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韩水介绍,据测算,改造可带动煤电节能减排领域新增投资约2300亿元,同时促进上下游相关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四大措施支持改造
  
针对煤电节能减排改造,方案中明确了至少四方面支持措施:

一是对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发电机组给予电价补贴,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1月1日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5分钱。

二是综合考虑煤电机组排放和能效水平,适当增加超低排放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原则上奖励200小时左右,具体数量由各地确定。

三是督促各地在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同时,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切实落实减半征收排污费政策,激励企业加大超低排放改造力度。

四是财政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已有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的省份适度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燃煤电力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节能低碳调度机制,提高清洁煤电机组的负荷率和运行水平。此外,国家能源局将在总结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经验的基础上,再授予一批煤电节能减排示范电站,推广成熟技术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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