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全文

2016/2/25 15:26:51
41459
来源:环保部
编辑:稻米
关键词:固废处理废旧电池回收电子垃圾处理
导读:环境保护部决定制定《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废电池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提供指导,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中国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做好废电池回收和再生等环节的污染防控,改善环境质量,环境保护部决定制定《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废电池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提供指导,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了污染防治技术进步,规范废电池收集、运输、贮存、资源再生和处理处置的污染防治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电池产业链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本技术政策提出了废电池污染防治可采取的技术路线、原则和方法,包括废电池收集、运输、贮存、资源再生和处理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技术等内容,为废电池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提供指导,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本技术政策所称废电池主要包括:
  
  1.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一次电池(包括锌锰电池、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锂一次电池等)、二次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等)、太阳能电池和燃料电池等。
  
  2.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动力电池组(包)、模块或单体电池。
  
  3.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过期产品等。
  
  4.其他废弃的化学电源。
  
  (四)废电池污染防治应遵循污染物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体现生态设计、绿色回收与资源循环利用的理念。
  
  1.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企业不得采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铅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料。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机制,并与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再生铅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系统。针对不同类型电池利用相关的财政税收制度激励和约束废电池回收参与方,促进资源循环体系建设。
  
  2.鼓励建立“物联网”型环保宣传和社会监督体系。引导公众参与废电池的回收,提高废电池回收率,建立废电池污染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
  
  3.废电池再生应兼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原则,再生过程遵循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污染物排放相结合、废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4.鼓励废铅蓄电池回收过程的环境监管,利用“物联网”逐步建立废电池回收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回收过程的污染防控体系。
  
  (五)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行业规范条件审核,鼓励铅蓄电池再生企业达到一级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废铅蓄电池再生过程的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的总回收率达到98%以上,重点区域铅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20%;到2020年,推动形成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减少铅污染物的排放量。

热门评论

上一篇:关于规划环评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

下一篇: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指导意见出台 打通灌溉后一公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