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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4月1日实施(附全文)

2016/3/21 11: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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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稻米
关键词:固废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垃圾处理
导读:陕西省首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环保在线 各地政策】近年来陕西省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幅增加,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为应对这一趋势,陕西省首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4月1日实施(附全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固体废物产生量呈上升趋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十分强烈,立法诉求迫切。
  
  经2015年11月19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立法背景
  
  统计显示,2014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665.11万吨,较2005年增长了192%;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9.45万吨,较2010年增长了23%;各级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2.57万吨;还有历史尚未无害化处置的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数万吨。目前,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仅为75%左右,每年约25%左右的固体废物未做到无害化处置,暴露于环境中,工业固体废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随水流入附近河流或渗入地下,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同时,非传统的包装废弃物、电子废物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由固体废物引发的土壤、水质和大气污染事件呈逐年增加趋势,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极大影响。
  
  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将其规制好,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享有良好人居环境的需要。
  
  领导声音
  
  3月16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
  
  陕西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说,目前陕西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仅为75%,每年约有25%的固体废物没有受到无害化处理,暴露于外,对环境有着程度不同的污染和影响。同时,非传统的包装废弃物、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等废物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由固体废物引发的环境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表示,在《条例》实施后,各级政府要让人民群众知道有这部《条例》,了解相关内容。“特别是城乡生活垃圾的问题,涉及千家万户,要千方百计,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条例》和有关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推进工作,通过印资料、宣传画、组织宣传队等多种形式,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陕西目前对于垃圾分类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主要还是做统一的无害化填埋处理。”陕西省人大环资委委员办公室主任王军科表示,“这种方式有关方面也有一些质疑。如果操作过程中处理不好,可能会污染地下水、土壤等。实际上,对于垃圾处理在上比较公认的还是焚烧,不过,这是通过专业的高温焚烧。”
  
  陕西省副省长张道宏分析了陕西省当前固体废物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各地各部门保持清醒认识,学好学透《条例》内容,深刻领悟基本精神;要夯实责任、齐抓共管,着力在制度保障、监管执法、企业履责等方面下功夫,切实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对当前重点工作早谋划、早施策,确保取得实效,为推动绿色发展和“三个陕西”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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