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燃煤机组改造再提速 百万千瓦级年内达标
- 2016/3/24 10: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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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电新闻网
- 编辑:tina
- 关键词:废气处理设备燃煤机组超低排放
江苏燃煤机组改造再提速 百万千瓦级年内达标
超低排放,是指通过采用多种污染物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对火电厂的煤电机组实施脱硫、脱硝、除尘等综合改造,使其排放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等污染物的浓度全部达到燃气发电机组的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煤电机组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和50毫克/立方米,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50%、30%和50%。
江苏是经济大省,其煤电机组的数量和总容量都位居全国前列。因此,在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江苏较早地启动了对煤电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改造,“十一五”期间就在全国实现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全覆盖,“十二五”前四年又基本实现了燃煤电厂脱硝和除尘设施的全覆盖。2014年,国电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内启动对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其3、4号机组于同年7月16日实现超低排放。1个半月后,江苏在全国出台环保电价政策,即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煤电机组所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的补贴,有效激发了火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积极性。据统计,在江苏电网调度的大力支持下,截至2015年底,江苏共有135台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6686万千瓦,已有52台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总容量达2890万千瓦,其中,20台百万千瓦级煤电机组有11台完成了改造。
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推广江苏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的电价支持政策,还联合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东部地区原计划2020年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的提前至2017年总体完成,即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在2017年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江苏迅速行动,决定对原提前两年即2018年底完成国家要求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的计划再提速。今年2月底,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经信委、物价局和江苏能监办联合发布了《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和《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2016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提出,到2016年底,全省百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80%以上的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到2017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均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同时,鼓励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实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环保改造。
据悉,经企业自报、地方初审,2016~2017年,江苏共有78台、总计3740万千瓦的煤电机组计划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包括剩余9台百万千瓦级机组在内的共55台、2962万千瓦煤电机组在今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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