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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频发数据造假环境监测亟待重拳整治

2016/6/21 8: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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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筱阳
关键词: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环保
导读:为掩盖超标排放等问题,环境数据造假也一直被业内称为“潜规则”。而新环保法实施后,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出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中国环保在线 环境监测】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环境保护部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环境保护部今后用两年时间展开专项检查,对地方环境监测数据,特别是空气质量检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查。

  
  多地频发数据造假 环境监测亟待重拳整治
  
  水口“吐”着脏水,烟囱冒着黑烟,在线监测设备却显示达标排放。监测软件“动手脚”、空气样本作弊、人为设定污染上限……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令百姓深恶痛绝。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对数据造假“明正典刑”。1年里2658起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被环保部门“揪出”,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破坏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施。例如,广东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出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按该厂提供的2012年至2015年7月污水处理量推算,该厂非法骗取污水处理费用达近2000万元。
  
  ——在“特定”样本中检测,偷梁换柱。环保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污水处理厂现场暗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未从出水口取样,而取自于外置的两个盛水塑料桶,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物。
  
  ——“污染大户”人一来就停摆,人一走就运转。“我们在河北暗访一家企业时,发现两个烟囱都向外排烟,但第二天上门检查时,企业则称部分设施故障,当日停产。”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花百元造假可省投几十万
  
  事实上,为掩盖超标排放等问题,环境数据造假也一直被业内称为“潜规则”。新环保法实施后,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出了更为严厉、明确的处罚措施,用法律强化数据的真实性。
  
  然而,即便如此,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介绍,环境数据造假屡禁不止根源是造假成本低、收益大,某省专门负责监管这方面的领导就指出企业环境数据造假的成本就80元—100元,却可以节省几十万元的环境处理成本,差距巨大,部分企业就会铤而走险。
  
  实际上,严惩之下仍难断根的环境数据造假问题,引起了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5年12月,环保部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判定依据。同时要求,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环保部一直在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监管,包括新环保法等也对此提出了严格要求,马军认为,造假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识别、揭示还是要靠地方加强推进,但是,在加强落实方面一些地区还没有完全做到。
  
  “地方在查处数据造假上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强,大的方向一定是这样,随着环境监测权的上收,可以预见未来对数据有直接监管、监测权的省一级环保部门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马军说。
  
  环保“钢牙”一咬到底
  
  众所周知,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还是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手段。然而,受到利益的驱使,部分地方、企业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造假来逃避监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政府发布的环境监测数据与市民直观感受不符,有时甚至出现很大反差。这种反差,既具有客观性,也与一些地方和企业环境数据造假有关。为此,环保部门以新环保法为依据,让法律的“钢牙”起到应有的作用,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例,既让违法者感到了疼痛,又顺民心得民意,回应了社会诉求,彰显了治理污染的决心。
  
  不过,要想彻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靠一次两次集中整治还远远不够。一些毋庸回避的现实是,多年来,地方环境检测数据造假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就如同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往沙漠里排污,或是往河流里排污一样,都是明知违法而为之。在这些企业造假行为的背后,都存在地方环保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作为,甚至不排除主动配合造假以显示治污政绩。这种做法所毁掉的不仅仅是这几个监测技术人员、几个环境监测站长,甚至可能动摇全国环境监测数据的根本,破坏环保部门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要扩大环境监测的参与度,让环境监测数据亮在阳光下,让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程监督,甚至有必要把企业排污口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人人都可随时检测,并与网上公布的数据相互印证,增加对造假者不敢为、不能为的威慑力。同时还要鼓励公众对企业数据举报、质疑、排查,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只有严厉打击环境数据造假,进而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培养起企业乃至全社会的守法意识,预防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环保部将上收国家环境监测事权
  
  对此,环保部频出重拳严惩,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环境保护部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办法》规定,环境保护部今后用两年时间展开专项检查,对地方环境监测数据,特别是空气质量检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查。更严厉的大棒,挥向造假企业、地方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值得点赞。
  
  为遏制监测数据造假,另一项重要措施也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据环保部介绍,环保部与有关部门一起正在积极推进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环保部将上收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目的是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近日曾公开表示,将在三年内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监测点位的建设和事权上收,为保障监测数据质量、强化环境质量指标的硬约束提供支撑,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上收国家监测事权,将空气、水、土壤的国家监测事权上收到中央本级,委托具有良好信誉的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运行管理,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有关环保专家也表示,环境监测此前长期存在“考核谁谁监测”的现状,因此很难避免数据造假,上收国家事权后,则改为“谁考核谁监测”,不给造假篡改提供机会。
  
  同时,建设环境监测区域性网络是大势所趋,随着环境监测事权的上收,环境监测将从国家层面得以加强。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曾发文要求建立覆盖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此番环境监测事权上收至环保部,跨区域联动环境监测有望得以实现。
  
  (本文综合新华社、每经网、中国经济网、固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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