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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危废名录出台精细化管理渐行渐近

2016/6/22 8: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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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稻米
关键词: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固废处理
导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已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国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据环保部消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已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新版危废名录出台 精细化管理渐行渐近
  
  近日,环保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该名录明确,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名录。
  
  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
  
  环保部介绍,本次调整新增的117种危险废物,主要是对HW11精蒸馏残渣和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进行了细化。
  
  2008年版《名录》附录A列明的“优先管理类废弃危险化学品”共498种,其仅包括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未包括具有其他危险特性的化学品。对此,新版《名录》将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具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了国家安监总局等10个部门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该名录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医疗废物分类将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新增117项危险废物名单,还附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外界关心的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均有污染作用。
  
  电线电缆并非危险废物
  
  “电子废物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废物,但其本身并不属于危险废物。”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该负责人还介绍,2008年版《名录》中对“900-044-49”类废物描述为“在工业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部件”,因文字表述不清,造成了将“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是危险废物的误解。本次将该条修改为“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
  
  电线电缆产品的结构元件,总体上可分为导线、绝缘层、屏蔽和护层这四个主要结构组成部分以及填充元件和承拉元件等。废电线电缆在结构元件上基本未发生改变,且并不具有危险特性,因此废电线电缆不属于危险废物。
  
  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本次修订还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
  
  16种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清单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时,可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此次修订的思路以及影响
  
  据介绍,本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现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千差万别,污染特性差异极大,采用单一的管理手段难以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危险废物管理应以环境风险控制为原则,采用全过程控制和分类管理手段达到防止和抑制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本次《名录》修订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也将作为后续《名录》修订的重点内容,逐步推动危险废物的精细化管理。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环保部表示,由于我国在固体废物污染特性的基础研究、鉴别等工作的还在逐步增强,本名录将保持取动态修订的方式,在时机成熟时择机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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