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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收7月全面落地环保分羹五重利好

2016/6/29 9: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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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筱阳
关键词:资源税水资源水处理
导读:我国税收领域又一次迎来“重量级”改革:7月1日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而启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也显示出清费立税的改革思路和特征。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透露,此次改革将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突破目前仅对矿产品和盐征税的局限。同时试点开征水资源税,进一步完善绿色税收制度,理顺资源税费关系,有效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绿色税收7月全面落地 环保分羹五重利好
  
  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突破目前仅对矿产品和盐征税的局限,试点开征水资源税,进一步完善绿色税收制度,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
  
  “随着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开,将逐步释放五重改革红利。”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一是逐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税费关系,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三是强化税收调节机制,原则上对资源赋存条件好、价格高的资源多征税,对条件差、价格低的资源少征税,并对开采难度大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四是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做到因地制宜、施策。五是统一规范税制,为资源税改革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资源税制度,早在2010年6月,我国在新疆开展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拉开了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序幕。自此,资源税改革范围逐步扩大,改革品目不断增加,资源税改革阔步前行。
  
  财税改革再迈大步
  
  据公开资料,此次改革的关键内容有两点。一是将征税范围从现行的盐、矿产品逐步扩展至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二是对绝大多数矿产品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即将税收与资源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资源价格上涨、企业利润增长时,税收相应增加;价格下跌、利润下滑时,税收随之减少。这是此次改革的核心。
  
  各类矿产品的税率幅度由中央统一规定,地方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的原则,在幅度内确定具体税率。一些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还可享受税收优惠。除“立税”外,方案还明确要求“清费”:取缔地方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这相当于从源头上堵住了地方乱收费的“口子”。
  
  在“绿色”已成中国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的背景下,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将给中国经济带来多重利好。直接的好处在于企业税费负担将减轻。目前中国各地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项目较多,许多收费基金与资源税征收对象、方式和环节相同,造成资源税费重叠,既加重了企业负担,又导致税费关系混乱。
  
  长远的好处在于促进资源节约与有效利用,助力绿色发展。此前中国矿产品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即一种资源无论稀缺程度、价格水平如何波动,税额标准都没太大变化。这种征收办法在资源价格暴涨时无法切实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价格大跌时又令企业“压力山大”。而扩大征税范围也有利于健全资源税制,增强其生态调节功能。
  
  水资源费改税是亮点
  
  与此同时,启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此番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的一大亮点。这不仅意味着征税范围扩大到生态资源领域,也显示出清费立税的改革思路和特征。
  
  我国水资源总量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尤其是在河北等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突出。为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早在1988年,我国已经开征水资源费。“这项非税收入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但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缴费人意识不够、缺乏有力征管手段等问题。”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表示,因此亟需通过费改税,利用税收强制性、规范性的特点,强化政府对水资源适用的调控能力,进而有效配置水资源。
  
  此次水资源的费改税试点在河北先行先试,为下一步在全国实施探索经验。“为实现水资源费改税的平稳过渡,延续了水资源费的规定,征税对象主要是地表淡水和地下淡水,暂不包括淡化海水。”蔡自力说,考虑到水有别于一般的矿产品,一些自备井取用水户尚未纳入公共供水管网范围,无法确定价格,因此宜继续采用从量定额方法计征。
  
  哪些使用水资源的人需要纳税?“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蔡自力介绍,少量零星取水等依法不许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是水资源税的纳税人。
  
  “此外,为确保水资源税顺利开征,不增加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和一般企业用水负担,通过费改税的方式进行,可以避免税费重复征收。”蔡自力表示,同时,为确保改革成效,将对洗车、洗浴等高耗水行业,超计划取用水的纳税人等提高征收标准。
  
  绿色税制促资源合理开发
  
  这不,“要开征水资源税了,那我浇地灌溉,是不是用水成本要涨了?”听说要在河北开展水资源税试点,很多村民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地方税务局咨询。
  
  鹿泉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水资源税改革将通过费改税的方式进行,避免税费重复征收,不会增加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和一般企业用水负担。改革保障农业生产中的合理用水,而且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考虑到水有别于一般的矿产品,改革后,对一般性取用水按实际取用水量计征,设置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而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抑制不合理需求。
  
  差别化征收的水资源税制度设计倒逼不少企业重新定位发展思路。顺应水资源税改革,承德某铸造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着手向节能化转型发展,公司负责人王永丽介绍:“按照水资源税改革小组的测算,转型成功后,我们硅砂行业每生产1吨水洗砂,可节约耗水1.24吨,一年下来,可以节省很大一笔费用。”
  
  胡怡建进而指出,我国现行资源税范围偏窄,难以承担起全面促进资源节约保护作用,而扩大征税范围,既符合当今世界资源税改革和发展趋势,也利于有效提高我国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效率,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税收。
  
  (参考资料:证券日报、中新网、人民网、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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