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吹响大气治理号角 力争优良天超190天
- 2016/7/7 8: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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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原网
- 编辑: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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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吹响大气治理号角 力争优良天超190天
治理
空气今年优良天数要达到190天
“河南省不少城市PM10浓度仍在不降反升,不仅拉高了全省浓度均值,还严重影响了河南省形象。”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厅长李和平说,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到2016年底河南省PM10平均浓度要在每立方米115微克以下。
截至6月底,河南省PM10平均浓度每立方米为143微克,时间紧,任务艰巨。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方面,上半年,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46.8%(85天),全省10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55.7%(101天)。
7月4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召开,公布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2016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每立方米115微克以下,PM2.5年均浓度每立方米78微克以下,优良天数达到190天;2017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在每立方米108微克以下,PM2.5年均浓度达到每立方米74微克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00天,全面完成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目标要求。
河南省下发的文件指出,郑州、新乡、焦作、鹤壁、安阳5市除达到省定目标外,还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郑州市到2017年底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序后10名。
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高
李和平通报了河南省上半年和第二季度的水质情况。
1~6月,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5个)水质达标率为78.7%。其中,许昌、洛阳等9市达标率在80%以上,商丘、郑州等4市达标率在60%以下。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按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28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23项因子进行评价,全省省辖市、直管县(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9.7%、100%。
第二季度,河南省18个省辖市60条城市河流水质状况中,排在后10名的河流为驻马店市练江河、鹤壁市汤河、安阳市万金渠、开封市马家河、开封市东护城河、南阳市梅溪河、郑州市熊儿河、新乡市民生渠、商丘市忠民河、信阳市黑泥沟。
黄标车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全面禁行黄标车
6日,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和省水利厅等单位负责人也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据悉,下一步,河南省公安系统将加大对黄标车、违规老旧车辆,以及对违规渣土车等的查处力度。
在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和全省高速公路及国道,全面禁止黄标车和未张贴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依法强制注销的黄标车,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的,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予以强制办理注销手续。对于尾气排放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
扬尘治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之一,而房屋拆除和建筑工地施工以及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省住建厅负责人表示,工地要实现6个100%,即工地围挡、易扬尘的物料堆放、施工道路硬化、出入工地车辆冲洗、房屋拆除采取湿法作业和渣土车封闭运行都要实现100%。
处罚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487起
新《环境保护法》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河南省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环保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持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上半年,全省共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87起,已下达处罚决定1099起,罚款金额10504.19万元。其中,按照新法新规新标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788起,按照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查处案件326起,涉及违法企业783家。
“从今年1~6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可以看出,全省环境违法案件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这说明新法的威慑力已经初步显现,排污单位的守法意识有所增强。”李和平说。
下一步,河南省将加强执法检查,各级各部门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大气治理和攻坚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和执法检查,对顶风偷排超排、数据造假和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公开曝光,该整顿必须整顿,该关停必须关停,出重拳、用重典,始终保持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
追责
大气污染严重持续恶化将被追责
依照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模式,省委、省政府成立200人的联合督查组,并抽调1000名警校学员组成现场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督查督办。
下一步,河南省还将通过实施综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部门专项督查、社会监督等其他督查方式,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对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相关省直部门和连续5次排名后10位的其他县(市),由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暂停该地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大气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按规定严肃追究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原标题:上半年河南环境治理成绩单公布 明年"好天"要超2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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