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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污泥处置路线 无害化稳定化是关键

2016/7/13 16: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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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水网
编辑:tina
关键词:污泥处理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资源化
导读:当前,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众多,如何选择适合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一直是各地的困惑及业界关注的焦点。
  【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泥处理行业也逐渐发达起来。然而当前,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众多,如何选择适合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一直是各地的困惑及业界关注的焦点。
  
  

规划污泥处置路线 无害化稳定化是关键
  
  资源化并不是要把污泥本身当作重要的资源和财富,如果对此存在误解会进一步带来污泥处理资金投入更加不足的尖锐矛盾
  
  将宝贵的有机质作为能源消耗掉,其实根本上是受困于产业链延伸不易的次优选择
  
  如果要做到污泥处置的建材化足够安全,其成本并不低
  
  如果对污泥前期的干化预处理不足,直接掺烧对工艺和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污泥处理处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指出,我国多数污泥尚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将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加快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当前,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众多,如何选择适合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一直是各地的困惑及业界关注的焦点。为此,相关媒体推出污泥技术选择系列报道,约请专业人士进行分析。
  
  晒盐和煮盐是我国古代历史上制盐的两种工艺,后者虽然成本更高但却在很长阶段都是主流工艺。除了占地等其他一些制约因素以外,重要的原因是制盐一直是官办,而作为官方采购的定价方式,运行成本并没有便于管理重要,而煮盐正是在生产方面更容易被管控。
  
  这样的道理,在环保产业这样与政府采购高度相关的行业一样重要。因此,看待一个污泥处理路线的发展机会和市场路径,需要对包括政府行为偏好在内的多重制约综合分析,而不仅就技术或成本进行论证。
  
  笔者观察污泥市场10多年的发展,希望综合技术、市场、政府管理等方面的要素,讨论和预判这个特殊行业的发展。
  
  单纯引进技术在污泥领域失灵了?
  
  我国的特殊国情和特殊泥质导致期望通过惯有的市场换技术来解决中国的污泥问题并不顺利。
  
  经过30年的从无到有,到覆盖县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我国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污泥处理技术引进的开端主要是利用国外政府贷款等资金引入国外污水处理先进技术,并终促成了这些技术在国内被完全掌握和国产化。
  
  同时,伴随这样的引进也形成了像金州集团、麦王公司等以进口代理升级到EPC(工程总承包)环保服务甚至投资的环保公司,更形成了包括宜兴环保产业园内诸多的国内环保设备技术公司。
  
  此外,原建设部在初期的建设规范要求中,也设定在仅要求污泥脱水至含水80%即外运的标准,客观上促成了现在污泥处理问题的爆发。对此,当然我们可以完全理解,从无到有的过程中不可求全责备,成功启动和顺利普及污水处理仍然是大功一件。
  
  不过值得反思的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换技术的方式,在污水治理乃至通信、高铁、核电等技术引进方面百试不爽的成功模式,在污泥治理方面,虽已经过近10年的摸索,却不能得到很好的复制,比如唐家沱消化干化、石洞口干化焚烧等项目。简单引进国外的技术,存在无论是技术、造价还是管理等各方面表现出与中国国情适用性不足的明显问题。
  
  究其原因,有中国雨污合流、市政工业污水合流等管网建设滞后带来的不同的污泥属性;有出于经济发展限制和政府财力仍不足,对环保的重视和投入分配仍需加强的阶段性局限;有全国各地经济、地理、人口、气候等条件的极不均衡和复杂;有主导污水技术并在污泥路线上有强大发言权的主流市政设计院对污泥所涉及的各种跨领域学科的不熟悉;还有污泥处置自身的特殊性等。
  
  但是,污泥问题现在已成为各地政府真正无法回避的环境问题。解决已经刻不容缓。而国外技术的引进和其在国外自身的变革反思和升级,以及国内各种更具适应性和“阶段性”的处理路线的层出不穷,甚至鱼龙混杂的某些乱局,都构成了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发展和设施建设的一道复杂风景。
  
  不能在低价中求生存
  
  当事关政府投入时,政府还是不能痛下决心,成为污泥行业乃至整个环保行业面临的大制约。
  
  20年前引进技术和建设的标准,留下了目前含水80%的污泥,而这些作为污水中几乎全部污染物(很多成分同时也是资源)载体的污泥,直接进入填埋场后易破坏其正常结构并导致二次污染。更普遍的情况是填埋场拒绝接收后污泥被不当弃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发布,不同于以往的“得过且过”,在江苏省南京市等城市,去年已经开始有相关官员被追责。类似的案例还有北京市的“门头沟污泥案”。一些地方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即通过不合理低价却在合同条款中声明要求安全处置的污泥处置外包合同来转嫁风险和责任)的逃避模式已经不能再次被采用。
  
  近期的福建省厦门市和其他地区的污泥处置项目招标连续流标的根本原因,主要是投标企业不愿意在不合理低价和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下,接手这“烫手山芋”涉险。
  
  在厦门市案例中,一个代表性的特征是,两个污泥项目提出的处理价格都是110元/吨,处理路线分别是干化和堆肥,不合理的价格也是导致流标的直接原因。虽然政府已经开始真正重视环境问题,但当事关政府投入时还是不能痛下决心,成为污泥行业乃至整个环保行业面临的大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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