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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环保执法成绩单出炉“有牙执法”成常态

2016/8/25 1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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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筱阳
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监管有牙执法
导读:环境保护部24日公布2016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07件,罚款数额达36447.62万元。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8月24日,环保部向媒体发布了2016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上半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07件,罚款数额达26447.6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94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202件;移送行政拘留1291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40起。

  
  图片源于新华社
  
  环境保护部24日公布2016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07件,罚款数额达36447.62万元。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截至目前已有11个省份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8个省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案件查处方面,环保部组织查处了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典型案例8起,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案件3起,机动车尾气排放弄虚作假案件2起,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弄虚作假案件16起,共拘留22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方面,截至7月底,全国共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2.4万个,目前已完成清理整顿19.1万个,约占总数的31%。
  
  田为勇表示,2016年上半年落实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07件,罚款数额达26447.6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94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202件;移送行政拘留1291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40起,各项件数与2015年上半年相比均有所上升。
  
  “按日计罚”超2.6亿元
  
  目前,除西藏外,各省(区、市、兵团)均已按要求在省级环保部门网站公开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清理情况。下一步,环保部将继续按月调度各省(区、市、兵团)建设项目清理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督查。
  
  根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通报的各地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方面的进展,截至目前已有11个省份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8个省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这些制度的落实,厘清了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明确了各部门任务分工。
  
  据介绍,为推动重点问题解决,同一问题既对企业又对地方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增强了影响力及效果。2016年上半年环保部直接挂牌督办案件19起,涉及14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1个饮用水源地、5个地市级人民政府;与此同时,环保部直查直办,树立了环境执法。自3月以来,环保部直接出动查办30起案件,涉及排污企业及环境问题53家(件)。对这些案件的直接查办,既树立了环境执法,也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
  
  下半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十地市执法不力挨批
  
  在2015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察、直接曝光”的执法方式基础上,今年的环保执法更加强调精细化,“点穴、以点带面”。
  
  事实上,从环保部公布的上半年成绩单不难发现,相对于《环境保护法》实施元年,2016年上半年,环保部查处的各项环境违法行为的数量出现了一定增长,环保执法的力度在进一步加强。对此,环保部强调,对环境执法不力且区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10个地市提出公开批评,督促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田为勇介绍,上半年的环境执法工作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目标导向,将环境质量与执法力度挂钩;典型驱动,正面引导和反面批评相结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严打违法典型;创新执法,多种形式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直查直办,树立环境执法。
  
  树立改善环境质量为工作目标的理念,重点强化环境质量下降地区的环境执法工作,田为勇称,2016年上半年,以《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效果、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等为依据,对环境执法不力且区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10个地市提出公开批评,督促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认为,一般来说,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应该执行更严格的要求,也是未来环保执法的一个方向。事实上,环保执法也正在从督企向督政转变,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由于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问题有直接的管理权,督政更能够抓住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关键点。
  
  执法挺直腰杆
  
  此外,“十三五”期间,除了加强铁腕治污的监管力度,“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十三五’时期完成改革任务”,中央对以垂直管理促环境质量改善寄予厚望。
  
  如何因地制宜完成这项改革?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认为,影响环保管理权力配置的因素有很多,不仅涉及上下级分权,也和污染的特性、排放的分布和结构等因素相关,地域差异明显,因此,在垂直管理上要有弹性,不能“一刀切”。
  
  而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看来,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综合发力,仅靠垂直管理难以达到目的。加强社会参与和牵制,把各种监管和企业的开发利用行为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很多违法可以避免。
  
  多年来,各地环保部门对监管体制改革进行了一些探索,诚如陕西、重庆等地环境监察直管已经试点一段时间,沈阳环保部门在实行了几年整体直管后,回归属地管理。这些探索,为全国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十三五”规划建议是个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各地在落实中有探索空间。总的原则是强化地方政府职能,分清事权,有所担当。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各地应该积极探索创新,摸索出适合自己的路子和模式。预计这项改革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江苏苏州某县级市环保局一位刚离任的局长曾对此指出,垂直管理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他建议,省级以下监测监察垂直后,环保部应会同有关部门,下力气彻底清理地方政府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责部门的事权,防止今后在履职过程中相互推诿扯皮,导致乱作为或不作为。“这也是当前地方环保工作的困惑所在。”
  
  (参考资料:人民网、经济日报、每日经济新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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