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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异地倾倒再掀风波强力惩罚约束机制亟待构建

2016/9/6 14: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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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稻米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城市垃圾处理农村垃圾粗粒
导读:垃圾异地倾倒问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症结何在?破解之法何在?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垃圾异地倾倒问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症结何在?破解之法何在?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中国环保在线认为,城市垃圾处理要避免“以邻为壑”,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惩罚与约束机制。



垃圾异地倾倒再掀风波 强力惩罚约束机制亟待构建
  
  9月3日,广东400吨垃圾倾倒广西藤县的消息再度引爆环保圈。近年来,垃圾“以邻为壑”的情况愈演愈烈,已经成为城市固废处理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亟需治愈的症结。
  
  一份人人“嫌臭”的垃圾,却给正常规范的管理带来几多“闲愁”。它考验的是管理者的智慧,同样也试探着一些把关者的“定力”。在当前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当下,在不少城市垃圾外运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的事实面前,公众有理由追问,到底还有谁,仍然挥动着“隐形的翅膀”,在这些四处流浪的垃圾之上盘旋?
  
  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算太高,城市垃圾问题依然严重,原因何在?垃圾性质上,虽然我国许多城市开始推行垃圾分类,但效果并不明显,绝大部分城市垃圾都是混合原生垃圾,处理难度非常大;处理方式上,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主要靠填埋方式(占比80%左右),这需要大量土地资源,且对环境污染大;循环利用上,粗放型垃圾处理难以达到循环利用的要求,譬如建筑垃圾。垃圾处理的困境使得不少城市动起“歪脑筋”,疯狂外运,以致形成黑色产业链条。
  
  其实,“异地倾倒垃圾”总有人前仆后继,根本原因在于没把资源当成“手心里的宝”。目前,资源再利用企业少之又少,这也是垃圾无处安放的主要原因。
  
  “垃圾围城”肯定不行,“上山下乡”也没出路,城市垃圾还是要“向内”找到化解之道,而不是依赖偷运偷倒。治理这一难题,城市主政者除了要有足够投入,建设垃圾处理厂之外,还要借鉴国外技术、进行相关研究,找到科学的、合理的、多元的处理方法。同时,要重视垃圾的循环利用。公众层面,制定合理的垃圾收费管理制度,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责任,降低垃圾处理难度。运行机制上,政企分开,建立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市场机制。
  
  从执法监管角度,对于垃圾处理方的资质认定要严格把关,对于垃圾处理的申报备案要切实监管;同时利用技术手段对每一批垃圾做到全程追踪,对跨区域污染行为,要加强环保信息共享,提高“一盘棋”意识,强化跨区域联防共治。
  
  从违法成本上看,目前我国对偷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规定处罚上限为5万元。而且除了危害巨大的危化品之外,偷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司法认定上存在障碍,难以入刑入罪,法律威慑力无法显现。这种标准既不符合新环保法“史上严”的立法导向,也对那些违法牟利的单位束手无策,急需根据新环保法的精神进行修改,例如提高处罚幅度、实行按日计罚不封顶等,以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的利诱动机。
  
  “猛药去痼疾,重典除时弊。”环境污染之下,任何地区都难独善其身。惩治异地排污,保护共同家园,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既要有立竿见影的措施,更要有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只有调动各方力量,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出重拳斩断黑色利益链,新型城镇化建设才能朝着蓝天碧水的目标不断前进。
  
  中国环保在线,异地非法倾倒垃圾是典型的转嫁垃圾处理成本和环保风险行径,是自私自利行为,也是违法行为。这种只顾局部和个人利益,置绝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做法,完全背离了人性良知,性质恶劣,令人深恶痛绝。有关部门对这样的行为决不能容忍,必须坚决打击、严厉制裁,发现一起,打掉一起,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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