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金向东江倾斜补偿机制助力流域生态
- 2016/10/20 13:07:59
- 28169
- 来源:财政部
- 编辑:一楠
- 关键词: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江西
国家资金向东江倾斜 补偿机制助力流域生态
2016年10月19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议签署仪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扩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范围,深入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大力促进东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江西、广东两省人民政府签署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莫建成,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莫建成指出,要充分认识建立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意义,东江流域是名副其实的“政治水”“生命水”和“经济水”,在我国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先行者,为推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积累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莫建成充分肯定了江西、广东两省所作的努力,江西省实施了一系列流域保护和治理工程,包括封山、育林、退果、关矿、移民等措施,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稀土矿山治理等专项行动,保持东江源水质的基本稳定。广东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今年在与广西、福建建立了九洲江、汀江-韩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后,再次签订第三个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充分体现了大局意识和对保护好东江水的积极态度。
莫建成强调,东江补偿机制的基本框架搭建起来了,下一步根本的还是要两省扎扎实实开展流域治理和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的相关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提出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要建立联防共治机制,完善联席工作制度,共同制定流域保护和治理的规划,定期协商推进流域保护与治理,联合查处跨界违法行为,联合开展水质监测等。二是要科学制定东江流域治理和保护实施方案,明确流域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三是要整合资金形成合力。搭建资金整合平台,将中央基建投资、退耕还林还草、水污染防治等中央财政资金,以及地方财政相关资金打捆使用,形成资金合力,并创新资金使用方式。
莫建成表示,中央财政将积极支持试点工作:一是对东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给予梯级奖励,每年资金安排将与流域治理效果挂钩,根据跨省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分档安排。二是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东江流域的治理和保护给予倾斜,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跟踪协调,强化业务指导,推动两省完善试点的配套机制办法,形成相互协调的政策体系。
李干杰说,江西省和广东省签署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再次为全国其他流域开了好头。赣州市不等不靠,发扬革命老区精神,不断加大东江源区环境整治力度,近年来东江源水质基本稳定在三类水质。下一步,江西和广东两省协商建立联防联控、协力治污机制,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对促进东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将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李干杰指出,东江是我国具有代表性的饮用水源型河流,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相关大城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建立和完善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具有典型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江西和广东两省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本着“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共同保护和治理东江流域生态环境;要以改善东江流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和根本目标,水质只能更好,不能更差,实行资金补偿与水质考核结果挂钩;要建立联防共治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要加强环保工程项目储备,及早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动员全社会参与,引导树立生态产品有价、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观念,营造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会上,江西省副省长郑为文、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分别代表两省政府签订了协议,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做了讲话,赣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曾文明做了发言。会议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曾晓安司长主持。
原标题:财政部、环保部签署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给予资金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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