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查,哪里来的底气?
- 2016/11/16 10: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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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墨泉
- 关键词:中央环保督查环保钦差新环保法
根据督查意见,三省存在环保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够有力、部分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且群众反映强烈。其中,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严重,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河南省大量废弃矿山没有及时实施环境修复治理;江苏省徐州市仍然违法违规建设不少高排放项目、全省现有各类化工生产企业6300余家入园率仅30%左右。截至目前,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已基本办结,4省区问责2520人。
可以看出,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一些地方直接点名批评,不留丝毫情面。早在督察组进驻之初,民众便对其抱有颇高的希冀,所以“环保钦差”之名也来的名副其实。此次一针见血的指出病症,开出药方,同样没有辜负民众的期待。
敢如此大规模的叫板地方,中央环保督察组哪里来的底气?2015年7月1日,中央深化改革小组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环保督察由此前的环保部“督企”转向中央环保组“督政”。根据方案,中央环保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现职副部级干部担任。因为环保督察组的性质是中央环保督察,这就要比之前环保部自己组建的督察组权力更大,底气自然也更足。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新环保法“长了牙齿”,不少地方的污染企业和污染行为受到了惩处,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成效。不少地方“人前一面,背后一面”,将经济发展置于环保之上的黑色GDP思维理念仍存,地方保护、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基层环保部门爆出腐败窝案,环保局长“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尴尬处境等短板依然存在。环保督察制度的确立,中央环保督查组的组件,不可谓不切中当前生态环保工作的要害。
从进驻到深入督查,再到对症下药,中央环保督察组一系列强力组合拳,让公众看到的是中央铁腕治污的决心和实际行动,是我国生态环保推动过程中值得铭记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根据督察组要求,各省区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国环保在线认为,中央环保督查组的点名通报也好,“治病开药”也好,其意义不在于罚,而是能够以此为契机,为地方环境保护立规矩,更新环保观念,形成长效制度。国家能做的已经做了,接下来,就是相关地方政府机构“刮骨疗毒”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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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人民网、新京报、新华社、工人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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