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再曝惊天大案黑色利益链缘何斩不断?
- 2016/12/20 13: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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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墨泉
- 关键词:医疗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医疗废弃物
【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带血的医疗垃圾经过一番“变废为宝”,成为孩子手中的玩具,成为人们日常用的餐具……近年来,医疗垃圾引发的害人事件不断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各项法律有明文规定,违法后果也人人皆知,缘何仍旧堵不住医疗垃圾随意处置的漏洞?为何还是斩不断这条黑色利益链条?
从医院回收输液管、输液袋等医疗垃圾后转卖,加工成一次性餐具或玩具……南京栖霞公安分局历时3个多月,侦破了南京市首起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其中1人被逮捕,2人被取保候审;现场查获医疗废弃物13.5吨,实际查实嫌疑人收购、倒卖医疗废物3000多吨,涉案价值4000多万元。近日,3名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近年来,“带血的”医疗垃圾害人事件层出不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人费解的是,这医疗垃圾处理事关生态环境与民众健康,缘何总也堵不住黑心商人的手,斩不断若隐若现的伊利链条?
医疗废弃物不同于一般废弃物,它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或同位素等有害物质,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可能传播疾病。处理医疗垃圾,也并不是无法无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产生的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及废药物、药品等医疗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毁型等预处理和处置;无能力处置的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控制标准的,必须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
违反规定随意处置医疗废弃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有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法律有法律,要规定有规定,正因如此,各路专家和民众才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大量医疗垃圾能够进入到犯罪分子手中?到底是谁给了他们“变废为宝”的机会?是不是有医院工作人员在跟犯罪分子们同流合污?相关的监管机制为何形同虚设?大量医疗垃圾到底从谁手中流入黑加工点?
就本案而言,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于2012年初起,从南京数家医院以每家每月800元-1000元不等的价格回收混有针头、输液管等医疗废弃物,每月多达十几吨。回收后,张某雇佣工人将回收来的医疗废弃物按照一次性塑料输液软袋、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和一次性输液玻璃瓶等进行分类。一次性塑料输液软袋用机械进行压缩打包,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用粉碎机进行粉碎打成塑料颗粒,出售至宿迁、浙江等地进行进一步加工。
据了解,医用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制成的塑料颗粒主要成分就是聚丙烯和聚乙烯,是制造塑料制品的重要原料。这些塑料颗粒经过再加工,甚至还被一些黑心厂家用来生产仿冒的塑料玩具、餐具等。
“居然有那么多医疗机构内外勾结,产生了黑市医疗产业链,要防止医疗机构在此过程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此个案具有典型意义,必须从源头堵住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学院教授邱建新如是说。
办案民警说,从查获的现场情况来看,这些医疗废弃物就放在露天,日晒雨淋,而且和生活垃圾等混杂在一起,有的甚至上面还沾有血迹。之后加工过程中,根本达不到2000℃以上的高温焚烧,很难保证后制作出来的塑料用品有没有残留细菌。一旦有残留,将对人们的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
不少地方的职能部门,在医疗垃圾处理上监管不力,致使不少医院等医疗机构随意焚烧、填埋或随意倾倒医疗垃圾,更有甚者就是将医疗垃圾非法出售谋利。试想,当那些含有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等有毒物质的医疗垃圾被制成塑料颗粒,而塑料颗粒再被制成生活用品,其对民众的生命健康安不带来巨大的威胁吗?
邱建新教授认为,卫生主管部门还需在此案中举一反三,从源头出发加强完善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一定有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严重缺位问题,应启动问责机制,没有问责机制就意味着这个个案成了孤案。”
(参考资料:长江网/钱桂林、东方网/王羡古、央广网、现代快报、金陵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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