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治污障碍仍存 地方政府需做好表率
- 2017/1/15 9: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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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社
- 编辑:墨泉
- 关键词:第三方治理生态赔偿排污权
【中国环保在线 媒体导读】第三方治理在环境污染环保护中的意义非同寻常,但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改革重头是营造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的外部条件,地方政府需大力做好表率工作。
第三方治污障碍仍存 地方政府需做好表率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运用市场手段解决环境污染的一种新方式、新模式。对发挥民间资本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加快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比如,环保产业虽竞争较充分但缺乏规范,尚存在不少不平等竞争现象;部分地方政府思想观念跟不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新形势等等。环境第三方治理模式局面仍未打开,尤其是在很多工业领域尚是“处女地”。
营造环境三大障碍
目前,影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尚存在三大障碍。破除这些障碍,才能营造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外部保障条件,才能真正促进环境服务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一是环保产业市场规则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特别是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过程中,市场诚信度较低、不守信誉、不遵守合同、招标欠透明、拖延付款,低价竞争等现象存在。再加上部门管理的分割,缺乏统筹规划和协调行动以及地方保护,设置市场准入门槛的影响,成为阻碍环保产业快速深化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二是部分地方政府管理部门,跟不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新形势,观念转变和职能转变较慢。难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机械照搬政策条文,被动地等待观望,从而延缓了一些地方环保产业的发展进程。
三是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体系不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正在建立过程中,发挥作用尚待时日,PPP模式推进和社会民间资本进入环保领域还存在体制和机制尚的障碍。再加上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融资相对困难,也对环保产业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环保部长陈吉宁答记者问时亦提到,现在实行的是以块为主的环保管理体制,这个体制面临很多难以克服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重发展轻环保,发展硬、环保软,有些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环保的责任不落实,往往地方政府的责任成为地方环保部门的责任。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大量存在,所以必须进行改革。
地方政府做表率
改革重头是营造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的外部条件。重要的是,各级地方政府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表率。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十个方面来操作:
一、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把国家环保利好政策因地制宜转变成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且可实施、可操作、可检查考核的具体要求规范和措施。要覆盖环境治理服务的全过程和涉及的所有市场主体,包括管理者、被管理者、相关的第三方服务者、与第三方环境服务相关的其它服务机构。要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严格监督执行,违反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制度标准要求和环境服务合同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保障环保产业市场的有序规范诚信。
二、对本地区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按照环境要素和环境质量管理目标,进行全面的系统规划。按行政区域、流域或水域、环境功能区、工业园区、生活小区、生产企业等为对象或单元,做出环境治理的规划,提出环境治理的需求目标和合作模式,创造环境服务的市场平台,从宏观上引导本地环保产业的发展。
三、充分尊重市场经济投入产出、成本效益的可算规律,建立多种形式的环境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付费机制和调价机制。可按质论价、按量或浓度计价、按污染因子分类计价、按总包的方式计价,或由行业协会按社会平均治理价格提出环境服务指导价,在此基础上按适度比例上下浮动计价。总之,要让环境服务不获暴利但必须有利可图,避免低价竞争。
四、各级地方政府要当好裁判,不干预企业的市场行为,严格执法,做好环境服务市场的监督和服务。对市场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可将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和环境税制度,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治理结合起来,建立经济激励和惩罚机制,激励环境治理向更高、更好和更优的方向发展。
五、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要做好购买公共环境服务的工作和环境保护规划,把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的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落实环境服务绩效考核,切实履行购买环境服务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六、各级地方政府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的策略转变,改变单纯末端治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环境污染治理路线。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程的污染治理个性化服务。
七、要推行环境管理目标(绩效)考核的多元化。不仅排放浓度要达标,排放总量也要达标,甚至环境质量等也要达标。要因地制宜确定环境服务目标,体现环境管理为改善环境质量服务。
八、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大数据信息管理监督平台,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和企业购买环境污染治理服务的内容、目标、单位、绩效,与治理过程的适时信息、考核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方履行社会环境责任和服务承诺。
九、建立环境服务揭晓第三方考评机制。对提供环境服务方和被服务方履行服务合同的情况,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评价考核。在此基础上,政府通过环境税收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等的实施,形成经济上的奖惩机制,激励参与各方,向的环境服务绩效和环境质量目标努力。
十、发挥环保社团作用。通过环境服务合同范本的制定、环境服务质量的要求规范、环境服务模式的总结推广、环境服务状况的评估通报、环境服务合同纠纷的调节仲裁、环境服务双方权益的维护、环境服务需求和技术市场信息的牵线搭桥和传递等方法,充分发挥社团的积极作用。
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要趋于成熟,要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因此,只有各级政府带头,生产企业、环保服务企业、环保社团等各方围绕一个统一的规则和要求,发挥各自作用,才能实现目标。
作者系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原副巡视员 胥树凡
原标题:环保第三方治理尚需地方政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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