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环保主旋律唱响再生资源“好声音”
- 2017/3/9 10: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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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再生资源信息网
- 编辑:李成金
- 关键词:电子垃圾再生资源行业
【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近年来,可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受到全社会关注,正在召开的2017年全国两会,有关可再生资源、固体废弃等环保行业发展的话题也受到代表、委员们的热议。在此,笔者选出部分代表、委员们针对可再生资源领域的提案、议案,倾听两会上各人大代表们唱响的环保“好声音”。
谱写环保主旋律 唱响再生资源“好声音”
又到一年“两会”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分别于3月3日和3月5日在京开幕。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们在会上纷纷建言献策,百花齐放。小编为大家梳理了再生资源的相关议案和提案,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会上都有哪些再生资源行业的“好声音”。
大宗废弃物
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成玉:
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发展绿色发展
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我国各类废弃物产生量居高不下,年均增速在10%以上。其中,大宗废弃物每年产生量超过40亿吨。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空间大,产业链条长,吸纳就业能力强,能够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为此李成玉建议:一是国务院尽快制定行业整体发展规划。二是继续加大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力度。三是培育和支持发展。
电池回收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规范铅蓄电池回收
张天任表示,目前中国非法再生铅产量已经远远大于合法的再生铅产量,很多废旧铅蓄电池流入非法回收领域,电池酸液被随意倾倒,对环境造成了极大危害,亟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规范有效的铅蓄电池回收体系新生态。
加快废旧动力锂电池的回收利用
在铅酸电池之后,动力锂电池回收的问题也即将爆发。目前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退役电池较为复杂,不易拆解;二是退役电池一致性差,品质不高;三是回收拆解成本较高,盈利点低;四是回收政策缺乏监管,执行不到位。对此,张天任建议:其一,研究出电池标准化并落实可追溯体系;其二,加大电池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其三,制定和实施动力电池回收奖惩措施;其四,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试点和推广应用。
电池消费税有待重新审视
目前铅蓄电池真正的污染风险存在于回收和冶炼环节。而电池消费税“一刀切”式对生产环节征收,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由此,张天任建议,在促进铅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的同时,根据清洁生产和回收责任履行情况,因企施策,分级实行免征或差异化征收的税收调节政策。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回收、冶炼企业的事前准入,事中监管,围绕铅蓄电池生命周期,提高整体铅污染防治水平。应该建立综合的管理措施,避免出现“以税代管”的局面。
全国人大代表、中船重工风帆股份公司董事长刘宝生:
促进铅蓄电池产业的可循环发展
刘宝生认为,治理废铅蓄电池回收乱象的根本出路在于能够履行社会责任的蓄电池骨干企业主导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因此他建议:一是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认证评价制度。二是支持蓄电池企业利用销售网络建立回收体系。三是实施差异性税收政策。四是推进物联网技术在铅蓄电池回收中的应用。
电子垃圾
全国政协委员、观澜湖集团主席朱鼎健:
电废行业基金补贴政策需要完善
目前,我国已出台了多个法规以规范电子垃圾回收,面对电子垃圾处理的严峻形势,朱鼎健建议,要采取更多更强的有效措施,下大力量,联动企业、民间组织和大众,彻底解决电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问题。
他建议,首先是完善基金补贴政策,在2017年内出台向生产企业征收废弃手机等9类电子产品的处理费用标准,以及对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的补贴标准。第二,探讨将汞含量较高的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于铅酸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品类,以及马上要迎来报废高峰期的动力锂电池,要在国家层面加紧立法,明确回收渠道和义务主体。第三,加大财税措施,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回收便利度和利用率。加强宣教引导,鼓励并便利国民参与废弃电子产品回收。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科技大学党委书记朱志远:
加强电子垃圾回收和循环利用
目前,我国电子用品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尚不健全,90%以上的电子垃圾都是通过灰色回收处理产业链处理,处理水平非常低。朱志远建议加强电子垃圾回收和循环利用,开展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完善相关立法,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监管,重视生产者责任延伸,同时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
废旧轮胎
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晓林:
加大废旧轮胎处理再利用的政策支持
李晓林建议尽快制定税费扶持性政策措施,对已经投资运营的废旧轮胎处理企业进行排查,使政策尽早落地生效;从环保预算中拿出一定的补贴资金,对采用较先进工艺技术处理的企业实行政府补贴;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鼓励新轮胎和橡胶制品生产时,采用再生碳黑的优惠政策。
建筑垃圾
全国政协委员、清大筑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许进:
建筑垃圾再利用产品应有统一标准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建筑垃圾产生,对此,许进建议,一是将建筑垃圾无偿提供给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厂家。二是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厂家生产出来的产品要符合国家统一标准。在统一标准出台之前,建议国家按照现行的标准,对建筑垃圾再利用的产品和市场上的生产材料进行统一采购。
垃圾分类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江西省主委刘晓庄:
垃圾分类要有法制约束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一环失守,全盘沦陷。刘晓庄建议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养成教育,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把垃圾分类当作产业经营,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全民活动。
全国人大代表、金华市金东区实验小学校长方青:
应制定垃圾分类全国统一标准
“现行标准垃圾分类名称过于专业化而不易被老百姓理解,并且各地标准五花八门,给生活垃圾分类设置了人为的障碍。”方青建议住建部重新修订《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以“终端”处理方式确定垃圾分类依据并在全国推行统一标准。
快递垃圾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苑春鸣:
尽快推行即时回收快递包装物的相关规定
随着电商产业的发展及快递物流业的发展,我国快递行业包装物耗费巨大。苑春鸣建议,一方面,相关部门尽快制定规格化的、可循环使用、可即时回收、便于运输装载的统一标准化包装物;另一方面,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建立快递行业包装物即时回收的机制,鼓励循环利用,杜绝资源浪费;在此基础上,还应修订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行政管理部门、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物流企业对于包装物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化的责任目标和监督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华夏董氏兄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董配永:
应做好快递包装物分类回收
董配永指出,对快递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包装生产企业、快递业务主管部门和派送员各方均要发力。生产企业要改变传统产品包装设计理念,研制开发有利于回收再利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快递业务主管部门出台快递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的实施办法;快递人员在签订或派送快件的过程中顺便承担起回收任务,向客户提倡当面拆解、当面回收。他还建议,要杜绝快递件的过度包装,做好快递包装物分类回收,可以探讨通过押金制、返还积分、赠送折扣等多种方式,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工作。
废旧衣物回收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江苏省委主委朱晓进:
加快建立和完善旧衣物回收加工体系
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城市都设置了旧衣物回收箱,使旧衣物成为针对贫困人口的捐赠品或工业厂家的原材料,避免旧衣物混入生活垃圾,实现了循环利用,但当前旧衣物回收箱的设置运行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朱晓进建议公益组织作为牵头方,强化控制力,在运营中需对相关公司进行监管,并向捐献居民说明,做到财务透明。企业应成为操作者和受益者,加快建立和完善旧衣物回收加工体系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与行业标准,扶持一批旧衣资源再利用公司,运用财税杠杆,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政府应明确对企业和公益组织的管理,工商部门应给予回收企业明确的经营范围,民政部门指导监督公益组织做好对衣物捐赠数目、流向的公开等工作。
原标题:两会“好声音”│关于再生资源,代表委员们说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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