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跻身两会热议话题围绕六大支点实现河长治
- 2017/3/9 1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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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河长制河长黑臭水体
【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如何实现河湖生态责任明确?如何重焕一片明净山水?早在2016年底,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标志着河长制将全面推行,实现由点及面、由水质管理向全面治理转变。2017年两会上,“全面推行河长制”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至此,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将在我国全面铺开。
“河长”跻身两会热议话题 围绕六大支点实现河长治
今后,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将有一个新头衔:“总河长”。3日下午,水利部部长陈雷经过“部长通道”时回答的问题,就是关于河长制的推进情况:截至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加上新疆建设兵团,都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中有20多个省份得到省委省政府批复正在全面实施。
2016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规定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随即,“全面推行‘河长制’”在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明确提出。
事实上,这个由江苏无锡首创、源于蓝藻暴发的水环境管理制度,在无锡实行一年,辖区主要河流考核断面达标率就从53.2%提高到71.1%。党政负责人挑起河湖管护的大梁,成效显著。此前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沿用这一创新,提出由党政一把手管河治湖,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河长制,简言之,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纵向上,省级主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区委书记区长、镇委书记镇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级“河长”形成治水“首长责任链”;横向上,发展改革、财税、水利、国土、农业、交通、环保、经贸、住建、工商、公安乃至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分工、各具使命。限制向河湖排污、防治水体污染,严禁侵占河岸、乱采乱挖,河长制不仅负责河流“水质达标”,更是管好整个河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
对此,在日前开启的两会“部长通道”上,陈雷进而指出,推行河长制关键是落实省、市、县、乡四级党政领导担任总河长和河长责任体制,建立一个多部门联动、协调有序的河长办。“关键的是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六项重点任务来加以推进。”具体来看,这六项重点义务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和管理河湖岸线以及执法监督。
但是,由于河长制尚处于探索完善阶段,也曾一度引发业界对其治水“疗效”的争议。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围绕推进河长制长效化献计献策。河是流动的,跨省市、跨部门的协调治理依然是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关键。“上下游之间、地方政府间、水利、环保、交通等各部门之间,利益如何分配,资源如何协调?没有统一授权的管理平台,很可能造成多头执法,或者执法盲区。”民革辽宁省委员会主委施中岩呼吁,让河长制尽快进入立法程序。
而“河长”治水能否妙手回春,取决于是否依赖科学的决策。对此,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蓝闽波委员提议的数据观测站是“沉浸式”的,数块高清屏幕和计算机围成了巨大的环,实时检测河道每分、每秒的水质情况。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汇集的大数据,分析全国水网环境变化原因,预测变化趋势,实现多区域联控联治。“既可以监测人为影响,也可以监测复杂的自然变化引起的水质污染。”
此外,从河长制到“河长治”,还要靠全社会参与。全国人大代表陈乃科认为,治水主体要多元化,要提高公众护水自律和监督意识,健全公众监管激励机制,就要重视和支持民间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河流活动,畅通环保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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