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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埋混烧何时休止? 垃圾分类时不我待

2017/3/16 1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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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吴关耀
关键词:垃圾分类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处理
导读:今年“两会”中,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制度被写入政府工作部署中,展现了国家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决心和信心。
  【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年年喊,时时喊,“垃圾分类”这件小事却无论如何也走不出“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怪圈。今年“两会”中,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制度被写入政府工作部署中,展现了国家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决心和信心。

混埋混烧何时休止? 垃圾分类时不我待
 
  二十多年来,垃圾分类在我国一直是以“试点”或“社会活动、运动”的形式开展的,垃圾分类的声音在某些城市喊得震天响,以致关于垃圾分类的标语口号到处都是。后来有的城市还出台政府文件,提出垃圾分类的政策精神,有的城市还把垃圾分类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加以推行,但终“屡试屡败,屡败屡试”成为我国垃圾分类基本特征。
 
  尽管2014年我国终于从国家层面把垃圾分类列入环保法,明确规定推动垃圾分类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和工作,居民要依法分类投放垃圾,更有近期在国家相关会议上,“垃圾分类”次出现在习近平主席强调的基本民生重要工作内容的讲话里,但垃圾分类在我国仍然摆脱不了“屡试屡败,屡败屡试”命运。究其原因,是垃圾混埋混烧体制利益格局、机制僵化,以及社会诸多不利因素对推动垃圾分类有着巨大的阻碍。今年的“两会”,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制度被写入政府工作的部署里,所以,展望未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垃圾分类一定会得到全面推行的!
 
  垃圾混埋混烧体制的形成就是对垃圾分类的否定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以垃圾清扫、收集和处理为主要业务的公共环卫行业和区域(含家庭)保洁行业。伴随着环卫保洁行业,垃圾分类的早期形式也出现了,表现为家庭居民、保洁工人和拾荒者废品收储和出售,以及废品收购行业兴起。当垃圾的量增长到社会必须对垃圾进行特殊处理的时候,这个时候只要赋予环卫保洁行业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职责,环卫保洁行业自然会把垃圾资源化当作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形式,垃圾处理自然会沿着垃圾清扫(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利用(分类处理)的逻辑方向发展起来。然而,在我国,当一项需要国家投入资金支持管理的新兴事业兴起时,决策者不会从成本低化,而是习惯于不惜花费国家财政巨额资金开辟新的事业门类,成立新的事业部门或机构,设置行业管理壁垒。于是“垃圾填埋”和后来的“垃圾焚烧”成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并且与垃圾清扫收集业务割裂开来,形成一个以“垃圾混埋和混烧”为基本内容的垃圾处理体制利益格局和既得利益集团。垃圾分类作为一种早期的垃圾处理形式,势必与垃圾混埋和混烧业务相对立,自然得不到处在体制之内的决策权、执行权和话语权的支持。
 
  推动垃圾分类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
 
  在这样的背景下垃圾分类即垃圾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自然是先天不足,加上强大的垃圾混埋和混烧体制利益格局,要想推动垃圾分类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也是如此,如推动垃圾分类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所以垃圾分类“屡试屡败,屡败屡试”在我国没有那个部门、机构、企业、团体承担责任。
 
  对于我国垃圾分类屡屡失败的原因,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专家、学者,各路人马纷纷发表高见,总结出“垃圾分类很复杂,需要多部门联合配合,需要公民素质的提高和参与,需要制定地方法律规章,需要政府财政保障”。后把垃圾分类失败的原因归结为“我国民众环保意识不强、素质低下”, 后不了了之。只追究原因并把原因归咎于公民的素质和意识,就是为了不追究垃圾分类失败的责任。在推动垃圾分类试点或活动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互相掣肘,不能协调一致,居然成为堂而皇之、理所当然的理由,十几年如一日毫无改观,如此体制的劣性和惯性可见一斑。
 
  环保法关于垃圾分类条款的局限性
 
  环保法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条款并非硬性规定,这给大多数城市不愿意推动垃圾分类或不以为然的“屡屡失败”埋下了口实,这是法律的遗憾或缺陷。
 
  无论法律或行政法规,都没有界定垃圾混埋或混烧就是两种无可奈何的、因而也是危害环境的、是必须加以逐步减少直至取消的垃圾处理方式。因为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垃圾混埋混烧就以“卫生填埋和无害化焚烧”的合法名义被加以大肆推行。即使垃圾危机已到了非常严峻的地步,决策者仍然不愿意实行“垃圾填埋或垃圾焚烧必须在垃圾充分分类回收利用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填埋或焚烧”或“垃圾分类、垃圾填埋、垃圾焚烧几条腿走路”的方针。现如今,国外纷纷减少或停止垃圾焚烧(发电),我国垃圾混烧(发电)却发展迅猛。可见,垃圾混埋混烧体制利益格局、机制惯性有多顽固和对垃圾分类有多阻碍!
 
  体制内推动的垃圾分类失败早在意料之中
 
  在强大的混埋混烧体制机制下垃圾分类屡屡失败还表现在,不可能产生正确可行有效的垃圾分类措施方法,如有的城市的“积分制”、“指导员”、单纯发动家庭居民、无视忽视甚至排斥环卫保洁工人参与分类等等,所有这些失败的措施方法和实施就是决策者在外部压力下做做样子而已,失败早在意料之中,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垃圾混埋混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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