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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制”为契机垃圾分类渐入理性轨道

2017/3/31 13: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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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周末
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固废处理
导读:目前,垃圾围城障碍重重,在寻求出路的过程中,做好垃圾分类势在必行。多年来倡导或鼓励垃圾分类收效甚微,推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或许正是一个契机。
  【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目前,垃圾围城障碍重重,在寻求出路的过程中,做好垃圾分类势在必行。多年来倡导或鼓励垃圾分类收效甚微,推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或许正是一个契机。与此同时,在不断推进过程中,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举措也需同步推进。

 

 以“强制”为契机 垃圾分类渐入理性轨道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不过,如今,严峻的形势正在发生变化。
 
  2016年底,主席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要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广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可见,中央已经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这给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奠定了政策基石。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此外,《方案》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即,全国将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同时,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居民正确投放垃圾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事实上,强制垃圾分类要实现的重要目标就是控制污染物,需要将重点控制在整个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渗滤液污染、有机污染物污染和烟气污染,并且大限度把有机质生成有机肥料。那么,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该如何有序推进呢?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宋国君认为,过往一些成熟的经验表明,生活垃圾分类一定要是强制的。当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之后,还要有后续措施跟进。比如处理可回收物,就需要特许经营;有了特许经营,还要设立配套补贴。
 
  随着垃圾围城问题日益凸显,“强制”生活垃圾分类是应对当前垃圾处理的一项必要措施,以“强制”为契机,相关各环节可以借此加以提升、改善。与此同时,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举措也需同步推进。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应的保障措施亟需跟上:加快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垃圾强制分类的法律要求;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城市的人民政府要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强制对象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应依法予以处罚等。
 
  总而言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后续措施要做到细化、公平、公正,相关政策要成为一个系统,能够循环。否则,就可能无法持续下去。
 
  垃圾分类可以带来诸多有益之处,但多年来,倡导或鼓励垃圾分类收效甚微,推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或许正是一个契机,能够让更多公众关注垃圾管理问题,并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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