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土地整治与生态问题多维度呵护绿水青山
- 2017/6/21 8: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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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科学网 秦志伟
- 编辑:周末
-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土地整治土壤修复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土地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因素之一,近年来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解决土地与生态问题迫在眉睫。那么,如何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土地生态安全呢?业内人士认为,这其中涉及到很多现实问题值得探讨。
今年的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其宣传主题是“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众所周知,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又有大面积国土属自然环境恶劣、生态脆弱地区,土地利用行为极易引发生态问题,解决土地与生态问题迫在眉睫。
当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中,新表述备受关注。“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条新的变化,即在第十九条增加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这是专家们喜闻乐见的,但还有很多现实问题值得探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是关于生态文明的论断,也是很多地方打出的标语。而土地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因素之一,近年来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
“土吃人叫哭连天,人吃土欢天喜地。”这句谚语很好地诠释了土地的重要性及土地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众所周知,土地资源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自然资源和物质基础,是的稀缺资源。
在农业生产中,土地不仅是劳动对象,而且本身又是重要的劳动资料。可以说,没有土地就没有农业生产。事实上,大自然为人类提供土地的同时,也向人类提出因地制宜地合理利用土地,以获取更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然而,近年来我国土地生态环境并不乐观。具体表现在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土地盐碱化、生态用地减少、生物多样性降低等问题日益突出,加剧了人地矛盾,制约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尤其20世纪以来,我国人口迅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土地的需求猛增;同时,人类滥用技术能力任意开发和使用土地,破坏了土地的自我调节机制和生态平衡导致土地退化,从而加剧了土地的短缺,使土地生态问题日益严重。
以土地污染为例,受关注的就是现代农业过分依赖化肥、农药以获得高产,其带来的恶果就是土壤有机质降低、肥力下降、板结变硬,农产品质量也随之下降。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叶剑平教授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土地生态环境问题实质上是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合理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那种只追求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系统承载力的做法,既违反生态规律,也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而国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相继出台了《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土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性文件。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也充分考虑了这一点。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旨在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发展理念的总体要求。
土地整治少不了生物多样性
土地整治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不仅可以有效保护耕地,还能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宜居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土地整治在保护耕地、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吴克宁撰文表示,由于我国土地整治起步晚,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其中就包括规划设计中生态用地减少。
据悉,生态用地早是两院院士、我国土壤学家石元春教授提出来的,后有学者进行了不同的阐述,但主旨都是要保护土地的生物多样性。
事实上,在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土地整治中,目的就在于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理念融入到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施工和后期管理中,以提高土地生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粮食和生态安全。
今年年初,国家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就提出,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实际上,占补平衡要考虑生物多样性,是很难办的,有些地被占了就可能永远补不上了。”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勋文聚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以对口扶持补充耕地为例,其中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对口江苏、浙江、广东。就生物多样性而言,南北方的损失是完全不一样的,“不能相提并论,必须慎之又慎。”勋文聚表示,不解决好科学决策问题,仅仅理解成市场交易肯定是不行的。
反观土地利用变化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推进,城市郊区成为了土地利用变化剧烈的地区,主要表现为农地的非农化。在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张凤荣看来,另一个土地利用变化剧烈的地区是山区,但山区的土地利用变化不是非农化,而是耕地的撂荒、农村的衰败和生态的恢复。
“山区生态的恢复还是要靠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撤出人为干扰即可;对于山区土地利用,需要不断认识土地利用及覆植的分布和演替规律,而不搞土地整治。”张凤荣表示,这就是他所谓的“无为而治”。
张凤荣建议审视我国现行土地政策,包括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增减挂钩政策以及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科学的土地政策建议,让土地管理工作更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用自己的地,种自己的庄稼”
当前,我国农业经营的地块呈现细碎化的特点,农户经营土地规模小,土地利用呈现插花、无序和分散状态。土地流转是近年来我国土地的主要利用方式,且发展速度较快。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7亿亩。
但有学者表示,农地的流转也会引起土地的重组及其使用性质的变化,进而直接或间接地引发乡村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农田景观和聚落景观的演变。
这其中便涉及到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如何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土地生态安全更值得关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向《中国科学报》介绍,有史以来,农地使用制度及农业经营主要有三种情形,每一种情形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的影响。
情形一是当事人用自己的地,种自己的庄稼。我国大部分历史时期以这种情形为主,党国英认为这种土地制度下,农民会爱惜土地,保护环境。
情形二是当事人用别人的地,种自己的庄稼。“短期租地便是这种类型。”党国英介绍,有些人为了获得高产,实行掠夺式经营,租期结束后,很多地几乎不能再用来做农业。
情形三是当事人用别人的地,种别人的庄稼。党国英认为,这种情形主要发生在农业雇工经营中。在多数情况下,农业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多,需要生产者有高度的责任心。
根据党国英调查,农业雇工可能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所以,农业生产往往适用家庭农场,而不能搞公司化经营。”而用自己的地、种自己的庄稼基本属于家庭农场经营。
“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营,鼓励土地承包权流转,或者鼓励租约长期化,都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党国英表示,这是今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但无论怎样变化,有一条基本原则不能变,即坚持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确保国家经济社会稳定,这也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原标题:有了生态,土地不再“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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