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气法实施一年半十地制定新版地方条例
- 2017/6/23 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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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新社
- 编辑:周末
- 关键词:大气防治新大气法废气处理
【中国环保在线 废气处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元旦正式实施,在这一年半里,地方也在积极完善地方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截至目前,共有19地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其中10个为新版大气法实施后制定或修订。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元旦正式实施,在这一年半里,地方也在积极完善地方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河北、江西、贵州、山东、吉林、浙江、黑龙江、湖南、辽宁、重庆10地制定或修订了省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广东、内蒙古、宁夏正在制定或重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而北京、天津、上海、山西、江苏、安徽、青海、湖北、四川则是在新法修订以前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据统计,截至目前共有19地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其中10个为新版大气法实施后制定或修订。
除了以上地区之外,还有海南、云南、广西、福建、西藏、新疆、甘肃等地,还未出台地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这些地区,除新疆和甘肃外,均位于南方,空气质量较好。
河北省是新大气法实施后个修订本省大气污染法规的省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工业污染企业实施阶梯排污收费,要求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要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中,第五章重点说明京津冀要实行联合联控,统一应对大气污染。
山东省新修订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山东版《条例》规定了包括实行错峰生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染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约谈与暂停审批、对重大案件和突出问题的挂牌督办等12项监督管理制度。《条例》中提出要明确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这一《条例》将实行大气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江西省制定的《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超标排放大气、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高可以处以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以责令停业、关闭。
除了以上10地已经完成新条例的制定外,还有多地正在制定或修订地方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如河南省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立法项目,预计快今年7月,《条例》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有望今年出台。
原标题:大气污染 新防治法实施一年半 十地制定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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