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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就环保斩污“利剑” 让执法手段“硬”起来

2017/7/18 14: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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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Leven
关键词: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环境监测
导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境保护工作要实干、紧抓、见成效,而这离不开行政、民事、刑法等法律手段的支持。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境保护工作要实干、紧抓、见成效,而这离不开行政、民事、刑法等法律手段的支持。而且,随着环境违法和犯罪打击力度的提升,这些手段的综合运用显然铸就了一柄斩污“利剑”,直指违法违规企业以及环境污染责任人或单位。

铸就环保斩污“利剑” 让执法手段“硬”起来
 
  为了更有力地衔接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以及刑事司法工作,环保部、公安部以及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2月下发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按照文件内容,这项政策将无缝对接我国的多项法律,加强各级相关部门的协作,提高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审结效率。
 
  此文件针对环境犯罪案件移交、法律监督,环境违法行为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如何串联各级部门的工作,构建衔接长效机制作出了部署。另外,文件内容还包括对于环境犯罪案件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要求地方根据实际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
 
  事实证明,为环境保护添加“紧箍咒”很有必要,强有力的刑罚制度将起到震慑作用。日前,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16至2017年度《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充分彰显了我国环境治理的决心。据统计,截至2017年6月的一年时间里,全国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373件,审结13895件,给予刑事处罚27384人。
 
  所谓的资源审判庭,度过初的“乏案可审”阶段,逐渐在环境保护行动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8家法院成立了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中级的149个。而且,各级人民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956个,其中专门审判庭296个。
 
  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表示,我国是世界范围内的,高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国家。环境司法的专门化,是未来工作的方向之一,也将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重要的作用。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称,环境司法专门化有利于提率,促使审判效益大化,并且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制度上,我国还在探索“环境保护禁止令”体制。在司法介入常态化的当下,环境保护应当以生态损坏小化为原则,进行预防和修复的双向推进。为此,环境保护禁止令在这个方面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也是人民法院深入探索如何完善制度的初衷,力求在造成更大的生态危害之前做出行为保全。
 
  业内人士认为,环境保护禁止令作为一种以生态恢复为优先级的司法手段,有效地突破了环境执法过程中面临的耗时长,污染无法挽回的困境。在“令行禁止”的标签下,环境保护禁止令正在配合环保法庭,为环境保护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与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建立一样,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也在为打击环境违法贡献司法中坚力量。
 
  毫无疑问的是,我国环境保护的成效与生态文明建设进度唇齿相依。无论是问责监督,还是刑事论罚,这都是保持环境保护执法高压态势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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