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环境治理难以“一蹴而就”多措并举才能少走弯路

2017/10/5 8:39:05
30948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
编辑:墨泉
关键词:环保执法中央环保督察一刀切
导读:环境治理难以“一蹴而就”,这已被诸多国家的环境治理史所证明。只有严肃执法与综合施策同步推进,环境监管的效率和效力才能获得根本保障,才能有望真正消弭,环保才能少走弯路。
  【中国环保在线 媒体导读】“环保执法前脚走,违规排放企业后脚就开工”的现象在过去并不鲜见。部分地区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其中就包括有部分违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环境治理难以“一蹴而就”,这已被诸多国家的环境治理史所证明。只有严肃执法与综合施策同步推进,环境监管的效率和效力才能获得根本保障,才能有望真正消弭,环保才能少走弯路。
 
  近日有媒体报道,从10月1日起,河北省环保部门正式启动第二轮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当不少人都收拾行囊踏上旅途时,河北省的环境执法人员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突击检查,当天,就发现有企业违规擅自恢复生产。
 
  “环保执法前脚走,违规排放企业后脚就开工”的现象在过去并不鲜见。而事实上,就在上个月,环保部通报了近期28个强化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523个“涉气”“散乱污”企业随机抽查情况。发现部分地区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其中就包括有部分违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因违规排放被关停,在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就擅自恢复生产,这毫无疑问是一种顶风作案。由此也从侧面反映出,环保执法不可低估违规排放企业的利益冲动和环境治理的“反复性”。因而,无论是环保督察专项行动,还是地方的常规性环保执法,都得多一点“杀回马枪”意识,不能沦为一阵风。特别是对于十一、中秋长假,一些因违规排放在环保执法中被停止生产的企业,相关部门更要有针对性的预防监督措施,防止长假成为环保监督的“空窗期”和违规排放的高发期。
 
  当然,在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过后,有企业仍敢于擅自恢复生产,除了企业的“利益熏心”,在根本上说还是后续的整改、监督出现了疲软,导致企业有空子可钻。而河北省执法组也认为,该企业冒用生产新型建材之名、行违法生产粘土砖之实的行为,国土部门对其有着明确的监管职责,该企业的生产现状所暴露的不仅是企业自律的缺失,同时也是国土、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和缺失。可见,对于这种顶风反弹现象,不仅要严厉追究涉事企业的责任,相关部门的失职也要一并查处。
 
  但节假日里的环保执法不能松懈,还并非污染企业违规擅自恢复生产的全部启示。近几年来,从“史上严环保法”的生效,到中央成立环保督察组,再到地方提升环保执法的强度、增加环保执法力量的配备,都显示出“环保”在国计民生中分量的提升,也更好回应了民众对于“蓝天白云”的希冀。但与此同时,随着环保考核压力的加大,也不乏一些地方在环保监管上出现片面的“一刀切”现象,过于依赖“查、处、关、停”的传统单一路径,不仅未能有效平衡好经济发展、民生与环保的关系,也为一些企业的“擅自恢复生产”埋下了隐患。
 
  环境治理关系到经济、民生、就业等社会方方面面,这决定了需要环保部门牵头,但却不能只让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相关的配套必不可少。比如,地方企业的整体排污状况,往往与一个地方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有着密切联系,若不能在强化环保执法的同时,助推地方产业结构的升级,那么,环保执法“走过场”、违规排放“死灰复燃”就将成为大概率事件。再比如,在关停违规污染企业的同时,也应启动相应的就业分流机制,如此才能让环保执法赢得大多数民众的支持。事实上,这一点,中央政府已经注意到,如去年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要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和降本增效,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亿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僵尸企业”职工安置。
 
  环境治理难以“一蹴而就”,这已被诸多国家的环境治理史所证明。强调这一点,并非是推崇将环保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思维,而是指环境治理也得遵循规律,克制追求一时的环保政绩的冲动。科学的环保监管,当是既要有查处一起便整改一起的“铁腕”,也要有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深挖表层原因与深层次原因的智慧与担当。只有严肃执法与综合施策同步推进,环境监管的效率和效力才能获得根本保障,而刺激“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土壤与利益因素,才能有望真正消弭,环保才能少走弯路。
 
  原标题:“污染企业违规擅自恢复生产”有何启示

热门评论

上一篇:新华社: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四梁八柱”日益完善

下一篇:严打企业顶风作案 环保部“铁腕治污”不容置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