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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环保税开征不到3个月下一步工作已经明了

2017/10/19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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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墨泉
关键词:环保税环境保护税环境税
导读: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施行,届时,自1979年施行至今已近40年的排污费制度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距离环境保护税明年1月1日正式开征还有不到3个月。环保税法列出了环保税征税税目及税额,也明确大气和水污染物的税额由省级政府确定,报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据环保部消息,下一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还将加快推动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立法,加快制定环境保护税法配套规定和技术规范,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距环保税开征不到3个月 下一步工作已经明了
 
  环境保护税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先提出的,他的观点已经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欧美各国的环保政策逐渐减少直接干预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单行税法。
 
  环境保护税法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施行,届时,自1979年施行至今已近40年的排污费制度也将退出历史舞台。环境保护税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令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通过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倒逼企业减排。
 
  在环保税越来越接近的时间窗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正加紧进行税源摸底,加大企业排查力度,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前不久,税务总局与环保部已经正式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为环保税的顺利开征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随后,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据统计,福建、贵州等省人大常委会已通过省内税额方案,浙江、江西、江苏、广东等省已经对外公布征求意见方案,广西、四川等省就方案在地市政府或企业层面调研。各省原排污费适用不同的标准、有高有低,此番“费改税”各省思路也有不同。
 
  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认为,环境保护税的收入规模并不大,排污费改税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短期则表示,环保税开征不会给企业和行业带来税负增加。对于环保税税额标准的制定,他进一步分析称,只有税额标准不低于企业的治理成本,企业才有动力来治理污染,如果低于治理成本,它就不愿意治理,直接缴纳环保税款。在制定税额时,要让企业感到不减排就头痛,才能达到减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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