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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李鬼”频频出没数据质量红线压力山大

2017/10/23 14: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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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墨泉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测设备环境监测仪器
导读: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数据质量则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可一直以来,环境监测数据的造假难以杜绝。
  【中国环保在线 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数据质量则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可一直以来,环境监测数据的造假难以杜绝。尤其是现今环保考核的强大压力,更加剧了一些地方的造假冲动,想尽办法在监测数据上打主意。要想环境监测造假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必须拿出零容忍的姿态,对造假行为“痛下狠手”。

环境监测“李鬼”频频出没 数据质量红线压力山大
 
  不久前,一起看似普通,却有着里程碑意义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在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宣判。这起案件是高法、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全国首起监测数据造假“入刑”案件。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表层及深层次原因
 
  说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堪称近年来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众所周知,环境监测数据是统计、执法、责任考核的依据。在治污的当下,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也愈发显得重要。监测数据一旦失真,那不仅将延误环境污染治理,更会对政府的环保规划决策造成干扰乃至误导。
 
  近年来,围绕环境监测数据出现过很多“怪现象”。比如在空气质量监测仪器附近加大打扫和洒水频次,给仪器“戴口罩”;把污水监测探头放到自来水中……很多人质疑,当前到底是环境质量在改善,还是环境数据“改善”了?
 
  业内专家指出,一些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受利益驱动,或屈从于委托单位的无理要求,编造数据、出假报告以赚取利润;或者为了抢占市场低价竞争,为了降低成本不按规范开展监测活动,监测数据屡出瑕疵。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应付上级政府的环境保护年度考核,也开始对区域环境质量造假。
 
  尽管被誉为“史上严”的新环保法和2016年12月“两高”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都对环境监测数据的造假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强调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在实际中并没有完全落地生根,导致法律责任的追究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处于休眠状态,无形中助长了部分始作俑者热衷造假的任性冲动,以致法律责任的追究不能彰显以儆效尤的震慑效果。
 
  守护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红线
 
  当然,监测数据造假更深的社会“沉疴”在于,地方经济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产业升级千丝万缕的关联和亲缘关系,只有把这三者深层次的关系捋顺,才是治理根本。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指出因“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以及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意见》作出重大部署,重拳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全准”。
 
  《意见》的出台对于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的守护重要性不言而喻。正如行业人士的一致观点:确保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必须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监管能力,建立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我们期待相关部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让其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法律责任真正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始作俑者释放出“紧箍咒”的威慑效果,倒逼其在高昂的法律代价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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