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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

2017/11/3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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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大网 张德江
编辑:Leven
关键词:固废处理再生资源污泥处理
导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环资委先后赴北京、河南等7个省市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并详细制订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中国环保在线 会议论坛】201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做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针对固体废物的标准规范体系、农业废弃物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等多个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选择。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方向,从立法和监督两个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制度化。坚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等重要法律,正在认真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努力构建系统配置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环境资源领域法律实施监督工作,已经检查了6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了国务院7个专项报告;运用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组织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督,全面推动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有效实施。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为全面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5月启动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现在,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请审议。
 
  一、执法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环资委先后赴北京、河南等7个省市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并详细制订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固废法”执法检查组,我担任组长,陈昌智、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和环资委陆浩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48人组成。5月2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了次全体会议,我主持会议并讲话。陈昌智副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作了具体部署。国务委员出席会议,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计生委等8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工作汇报,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4个部门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执法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的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检查组还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了专题讲座。
 
  这次执法检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检查内容包括: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监管和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情况,垃圾分类等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和监察执法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修改完善“固废法”的意见和建议等。今年6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由我和四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赴陕西、湖南、山西、天津、浙江、广西、江苏、福建、上海、吉林等10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到33个地市(区),共召开22次座谈会,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12个单位和项目。各执法检查小组分别形成了分组报告。委托自查的其他2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固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检查报告。在汇总各方面情况后,执法检查组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稿。9月19日,我主持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了执法检查报告稿,听取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固废法”执法检查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领域监督工作的持续发力,也是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整个工作规程都是按照执法检查“六个环节”工作机制来设计和安排的,具体来说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执法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委员长、副委员长亲自带队赴地方检查,多位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地域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边查边改。检查内容紧扣生活垃圾分类、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危险废物监管和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等党中央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和法律实施。三是检查方式多样、扎实深入。执法检查组采取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和监督管理一线,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还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征求社会各界对执法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监督与立法相结合、标本兼治。检查组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各级人大代表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固废法”本身存在的与实际工作不适应、与其他法律不协调的问题,为法律修改完善打下良好基础。
 
  二、贯彻实施法律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就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为贯彻落实“固废法”,国务院制定(修订)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医疗废物管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等行政法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在危险废物方面,建立了危险废物鉴别、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等8项制度,涵盖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在电子废物方面,明确了名录、规划和基金补贴等4项制度,制定了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电子废物管理办法;在生活垃圾方面,发布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管理规章和标准规范100余项;在进口固体废物方面,制定了管理名录等配套文件;在工业固体废物和农业废弃物方面,出台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文件。与此同时,陕西、湖南等21个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使“固废法”的规定更加细化,便于实施。
 
  (二)各级政府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并处理了一批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和问责。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普遍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山西、上海等地推行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垃圾减量和环境安全等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广西、吉林、四川等地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问责等多种手段,紧扣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固体废物治理和监管责任,切实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依法推进
 
  国务院不断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去年以来又专门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及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分类施策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两次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提高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技术文件,指导企业落实法律责任;取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激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活力。基本建成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江苏、河南等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二是稳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十二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86亿元,支持地方多渠道融资,加快城镇垃圾收运、处理等设施建设。2015年,确定26个城市(区)作为批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多数示范城市出台了垃圾分类地方性政策法规,筹措了垃圾分类专项资金。部分示范城市探索推进“两网衔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275亿元,支持超过8.9万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向全国推广浙江金华“两次四分法”、垃圾不落地、阳光房堆肥处理等经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三是统筹推进农业废弃物治理。加强规划和政策,出台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规划,制定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方案和以培育市场主体为导向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案,探索建立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的补贴政策和市场治理机制。强化示范带动,在东北、黄淮海等秸秆集中区域建设100个示范县,在地膜集中使用区建立229个地膜清洁生产示范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中央财政从2017年开始计划安排资金20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聚焦畜牧大县,支持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规模养殖场全量化处理。四是推进固体废物利用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产业发展,从2012年起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累计支出107亿元,引导近3亿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从个体商贩回收等渠道进入正规企业处理,不规范拆解处理活动得到基本控制。开展循环经济试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城市矿产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建设,加强废钢铁、废轮胎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严格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加大固体废物集散地环境整治,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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