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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设立六大督察局 中央环保督察将成为常态

2017/11/25 13: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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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墨泉
关键词:中央环保督察环保督察生态文明建设
导读:继完成了对全国31省(区、市)的督察工作之后,中央环保督察就此偃旗息鼓了吗?并没有。近日,有关中央环保督察又发生了一桩大事!
  【中国环保在线 原创视点】不久前,环保部公开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对十九大精神作了生动的诠释。继完成了对全国31省(区、市)的督察工作之后,中央环保督察就此偃旗息鼓了吗?并没有!近日,有关中央环保督察又发生了一桩大事!

环保部设立六大督察局 中央环保督察将成为常态
 
  不久前,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7月至8月组织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从同步移交的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具体问责人数情况、具体问责情形到问责人员分布情况来看,8省(区)在问责过程中坚持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彰显了中央环保督察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强力追责的制度刚性。
 
  其余23省(区、市)的问责结果也会陆续公开,接下来的23省(区、市)又有多少党政领导及责任人被问责,现在仍是未知数。
 
  不管怎样,环保部公开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是对十九大精神的生动诠释,有助于推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环保督查不是“走过场”,而是“动真格”。
 
  中央环保督察的起源、发展与作用
 
  中央环保督察,从环保部门牵头到中央主导,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被看作是我国环境监管模式的重大变革。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2016年1月在河北开展试点,至2017年8月,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已完成进驻四川、吉林等8省份。至此,从2016年到2017年两年的时间,中央环保督察完成了对全国所有省份的覆盖。
 
  在环保方面严格问责,严格追责,一方面正面积极回应了民众的期盼,让人民群众看到杜绝“带血GDP”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对官员形成了警示和震慑作用,倒逼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把“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助于推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在中央环保督察的强力推动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迅速推进。环保部部长李干杰用五个“”形容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的成就: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
 
  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常态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完成了对全国31省(区、市)的督察,接下来呢?中央环保督察掀起的绿色风暴就此停歇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据了解,近日经中央编办批复,环保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环保部派出行政机构,正式更名为“督察局”。“督察局”的一大新增职能是承担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督政。这也意味着,中央环保督察将成为常态。
 
  资料显示,2002年,环保部在南京、广州分别试点华东、华南环保督查中心,2006年正式设立。此后,西北、西南、东北、华北督查中心先后成立,到2008年,覆盖31省(市、自治区)的六大区域督查中心全面组建。
 
  本次六大督察局的建立,是继2016年,环保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按环境要素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之后的又一次机构调整。对中央环保督察常态化的落实有着不容小觑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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