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地方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及要点值得关注
- 2018/1/14 10: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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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点绿网
-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设备
【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我国从2000年开始推广垃圾分类制度,16年间各地政府做出过各种尝试,但是实际成效相对有限。去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颁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中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地方又都出台了哪些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要点又有哪些呢?
这些地方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及要点值得关注
2016年12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2020年底前,在部分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7年12月,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国家如此重视垃圾分类,各地方又都出台了哪些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呢,要点又有哪些呢?
长沙:推行“四分法”分类模式
2017年12月22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推行“四分法”分类模式。居住区域以及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等机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含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垃圾、果蔬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逐步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全面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要求、标志明显、具备直运功能、全密封压缩、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对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实行分类运输,严禁混装混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可由区县(市)政府通过服务外包或明确相关运营单位实行分收分运。其它垃圾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
天津: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2017年12月26日,天津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意见》提出以下三点:一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居民社区、部队营区等主体,分别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二生活垃圾分类原则上采取“干湿分类”,必须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对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原则上不分类不收运,禁止混装混运。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还提出,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巩固完善一批”,对双口、大韩庄2个垃圾卫生填埋场采取建设围埝等技术措施,实现设计处理能力。二是“推进建设一批”,强力推进宁河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2018年6月投入运营等。三是“规划新建一批”,加快滨海新区和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州区、宁河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广州:做不好分类将违法,加大终端处理设施投入力度
2017年12月27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表决通过。《广州条例》 首先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并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投放的单位和个人设定法律责任。
其次,混收混运混合处置方式。对此条例强调加强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环节的衔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
目前,广州市加大了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投入力度,在建设施共9座,其中资源热力电厂5座,卫生填埋项目2个,生化处理设施2座;启动前期建设项目共8个。这些设施将陆续投入使用,届时将逐步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各类生活垃圾各得其所,实现综合利用。
可回收物通过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实现回收再利用,有害垃圾将由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实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则通过生化处理制作肥料、饲料、燃料等产品,其他垃圾则进入资源热力电厂进行焚烧发电。
后,条例对垃圾分类做得好的个人和单位设有奖励措施。还设置了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可拒绝接收制度、分类指导员制度及两网融合制度,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制度。
浙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2018年1月4日召开的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违者不仅面临处罚,还可能被记入信用档案。
《办法》还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确因缺乏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暂时需要混合收集、运输的,应当明确期限并向社会公告。如有违反,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高10万元的罚款。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早在2017年,浙江省平湖市政府就生活垃圾“四分法”处理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社会资本商智慧环卫企业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固废北控城市服务投资(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三个重量级企业角逐该类项目。
深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高可罚1万元
深圳市城管局发布消息称,从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全市将物业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责令整改。据介绍,本次执法检查对象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和生活垃圾运输企业。1月13日起,市城管局将对违法对象,尤其是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仍未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人开出正式罚单进行处罚,处罚金额高可达1万元。
河北石家庄: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月8日,《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出台。石家庄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全市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范围为省会“八区一县”(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根据安排,在2018年底前,党政机关、学校将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将辖区5%生活小区居民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同时,《方案》还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并加大对塑料包装袋使用量的监督检查。
原标题:一文读懂各地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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