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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定制化税额征收模式四川水资源税渐次铺开

2018/2/5 9: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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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筱阳
关键词:水资源税地下水
导读:《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近日正式公布。四川按什么标准收取水资源税、“水税”的纳税主体是谁等问题有了明确答案。
  【中国环保在线 地方新闻】2017年12月底,我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正式扩围。随后,不少试点省份相继出台水资源税本地化政策,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水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四川作为全国改革试点的省份之一,水资源税是如何收取?会影响哪些行业用水?近日,随着《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外公布,上述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了明确答案。

  打造定制化税额征收模式 四川水资源税渐次铺开
 
  四川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底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8年1月,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后称《实施办法》),不同行业用水税额正式落定。至此,四川全省按什么标准收取水资源税、“水税”的纳税主体是谁等焦点问题有了明确答案。
 
  虽然四川的水资源较为丰富,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居住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水质的安全关注也越来越高。《实施办法》规定,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个人应该缴纳水资源税,并按照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使用地下水的税额明显高于使用地表水税额;特种行业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内取用地下水较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外取用地下水的税额更高。
 
  水资源税改试点期间,按税费平移原则对城镇公共供水征收水资源税,各地不得因改革试点提高城镇公共供水价格,不得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办法》明确,给予自来水公司合理损耗率12%。作为终端消费者,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因此不会增加。因为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实行的是税费平移原则,即把之前的水资源费直接平移为水资源税。而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采取差别征税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又不影响社会基本用水需要。
 
  变化的只是征收的主体和方式,也就是通过差别税额抑制水资源浪费,水资源税开征不会引起居民自来水价格上涨。针对水资源浪费问题,《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在原税额基础上加征。但洗浴、高尔夫、滑雪场、洗车场等特种行业税负将会上升。这意味着,如果洗车场使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自来水,自来水价格不变,洗车场的成本也不会变。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计算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应纳税额,按照“实际取用水量X(1-合理损耗率)X适用税额”的公式来算。水资源税改革后,对限额内的农业生产用水是免税的,超过一定限额的会被征税。《实施办法》指出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等六种情形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对于特种行业、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单位等取水用户,只按照使用地表水还是使用地下水两种情况,全省有统一标准。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中的“适用税额”,是指取水口所在地的适用税额,省内不同地方和不同用途的水,各有不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这体现出水资源税的杠杆作用,通过不同税额引导消费者少取用地下水,尽量用公共供水管网取水,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2018年1月是水资源税征收期,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顺利实施,据了解,截至1月16日,成都市申报水资源税超过1500万元。水资源税改革,涉及到多个部门,四川全省迄今建立了财政、地税、水行政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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