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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征期来临超26万纳税人填报负担将减轻

2018/3/1 16: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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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周末
关键词:环保税环境治理
导读:2018年1月1日开征,环保税在4月1日将迎来征期,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准备工作。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2018年1月1日开征,环保税在4月1日将迎来征期,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其中,税务总局围绕“简洁、减负”的原则,不断优化设计环保税纳税申报表,促进新税种平稳落地。

 环保税征期来临 超26万纳税人填报负担将减轻
 
  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环保税受到业内广泛关注。2018年1月1日开征,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的,因而在4月1日将迎来征期。
 
  根据相关规定,环保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音,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且各地在国家标准之上均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与此前的排污费不同,环保税的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将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抬高了部门之间的协作要求。
 
  近期地方环保、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原排污费缴费单位的档案资料交接工作,地方税务部门也根据移交的档案资料,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建立税源基础数据库,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与此同时,1月27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正式发文公告,纳税人根据申报表要求做好首期纳税申报准备。眼下,距离征期只剩下一个月,各个部门已做好万全的准备来迎接。
 
  2月27日,2018年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就开征环保税相关准备工作做了介绍,并表示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已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的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排污费历史数据,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26万多户,正抓紧做好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
 
  业内认为,如何减轻纳税人的报税负担有助于新税种平稳落地,对此,税务部门在简化报表上也下了一番功夫。2017年末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将报表结构合理化,并对表单或者栏次进行调整,确保纳税人可以全面及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此外,税务总局正围绕“简洁、减负”这一核心理念对环保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优化设计,将原来排污费按不同行业制定的报表模式调整为按“水、气、声、渣”四类污染物制定的报表模式。通过以上优化,报表数量和纳税人填报字段量减少2/3左右,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填报和计算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环保税征期,税务部门分三个阶段细化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目前阶段任务已经完成。孙群表示,现阶段已基本完成网络报税系统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联调测试,确保征期纳税人能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申报。
 
  从减少报表数量,到实现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人在环保税征收方面的负担已然大大减轻。在4月1日之前,税务部门还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制度;联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税业务培训;开展实地督导;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联测和连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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