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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污染防治行业发展评述和2018年发展展望

2018/3/31 8: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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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编辑:Leven
关键词:机动车污染防治汽车尾气治理
导读:刚刚过去的一年,我国环保产业有效支撑了年度污染防治和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以创新为,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中国环保在线 废气处理】纵观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环保部门先后发布了多项政策,支持移动污染源总量进一步削减。随着机动车排放防治工作加强,相关环保行业发展持续收获利好。展望2018年,机动车污染治理仍将成为重头戏。

机动车污染防治行业发展评述和2018年发展展望
 
  刚刚过去的一年,我国环保产业有效支撑了年度污染防治和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以创新为,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了及时反映环保产业发展动态,分享2018年产业趋势观点,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17年环保产业发展评述和2018年展望》及各分领域发展情况快报。现将各分支机构编写的领域发展情况公布,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
 
  一、2017年行业评述
 
  1、主要政策
 
  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继工业污染之后的第二大污染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更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为保障空气质量,从控制汽车保有量、源头治理汽车尾气、到全过程管控,2017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形成区域联防联控,打破了行政区划界限,着力破解大气污染长距离传输、区域间相互影响的世界性难题。
 
  例如: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分别从新车达标监管、强化在用车排放达标监管、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与排放治理升级、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车用燃料改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管控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管控机动车污染排放,进而推动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和排放监测领域产业发展。由此可以看出,机动车污染防治已摆在环境保护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在新车达标管理方面,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了《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HJ857-2017)等国家排放标准,并鼓励地方提前实施更严格的新生产机动车国家排放标准及油品质量标准,重点加强重型柴油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监管。
 
  在在用车排放达标监管方面,环境保护部陆续出台《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正在修订GB3847和GB18285标准、提出非道路柴油机烟度排放标准并已发布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这将进一步强化非道路柴油机械、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管控,特别是在用柴油车测试排气烟度的基础上增加NOx检测项目。此外,目前正修订的GB3847和GB18285要求在用汽柴油车在进行排放检查中,OBD查验作为装有OBD车辆的必检项目,已被纳入在用车和新车排放检测体系中,严格检查排放控制装置、车用尿素添加及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符合要求。
 
  在用柴油车和非道路柴油机械治理方面,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指导下,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牵头组织行业力量制定了《在用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和《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指南》以及相应的“排放污染治理用后处理装置目录”。目前北京市已采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指南》以及后处理装置目录引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开展自愿性排放改造,并已带动无锡威孚、河北亿利等国内外后处理装置厂家积极参加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在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方面,“2+26”城市完成安装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等工作,覆盖了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
 
  在车用燃料改善方面,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同时,要在重点区域加快推广使用国Ⅵ标准燃油,“2+26”城市完成城市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轨,全部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基本实现全覆盖,这将进一步推动国内机动车排放控制产业链产业技术的革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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