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天然气提速市场化布局
- 2018/5/29 10: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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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天然气天然气价改
【中国环保在线 清洁能源】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根据通知,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由各地综合多方面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本次调整是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依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又一重大进展。
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从6月10日起,对“双轨运行”的居民用天然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实施“衔接”。这是我国自2010年以来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大上调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业内认为,作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后一环,此次价改将有助于中国天然气价格实现真正意义上市场化,打通天然气上、中、下游价格链。
据介绍,我国天然气实行分级管理,门站价格由国家管理,门站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管理。门站价格是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某种意义上可理解为天然气批发价格。公开资料显示,居民用气按照高门站价格管理,调整后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由于自2010年以来一直没有调整,目前居民用气平均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4元左右,不仅低于进口气供应成本,也低于国产气供应成本。
近年来天然气价格改革分步推进,但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用气价格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低于非居民,容易导致供需双方“钻空子”。另一方面,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不统一成为供需双方争执焦点,导致下游燃气企业缺乏保障居民用气的动力。
价格方案调整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根据方案,居民用气由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相衔接。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同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促进削峰填谷,更好保障居民供给。
对城镇居民家庭,并轨意味着,居民用气价格将上涨。用气由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具体来看,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20立方米左右,按大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测算,每月增支7元左右。补贴由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剩余部分未达到与非居民并轨的价差,一年后再允许上浮来逐步理顺。
天然气价格改革再下一城,意味着中国持续推进的价格改革再度啃下一块“硬骨头”,对下一步城市燃气经营体制等改革有重大意义。短期会对中小城市燃气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但是长期来看,终影响或因燃气终端销量的增加而抵消。而结合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完善,利用阶梯价格制度推行后城镇燃气企业增收的空间,降低调价幅度,更好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随着天然气价格改革加速落地,有助于实现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全国天然气用量也将逐步提升。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矫正价格信号失真在有效提升上下游企业保供保暖积极性的同时,也有利于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供需,提高天然气市场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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