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2018/9/7 8:35:22
- 23025
-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农村环境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处理
【中国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全面改善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齐齐哈尔市近日发布《齐齐哈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齐齐哈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十三届三十三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十六届二次人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协调发展新理念,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机制,顺应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破解发展不充分的新问题,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屯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干净整洁、生态宜居和乡村特色为导向,建立完善政府推动、群众主体、多元投入、长效管护、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格局,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勤俭节约,务实,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风格,注重留住乡愁。
——规划、示范带动。坚持“多规合一”,做到先规划后建设,用规划管建设,用规划管整治。坚持先易后难、典型示范、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升。
——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充分依靠乡村两级责任主体来组织实施,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态势。
——突出专业、科学指导。在农村村庄规划、厕所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秸秆利用等各个方面都要用专业规范和技术导则,科学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突出管理,探索形成合理的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长期稳定运行。
——全面治理、注重实效。整体推进,不留死角,从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之处着眼,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确保取得实效。
——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结合脱贫攻坚,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形成分工明确、有力的工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等治理体系和村容村貌管护机制。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初步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行政村通村硬化率达到100%。全市行政村所在地100%实现绿化,90%以上村屯实现绿化。基本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目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有效解决。
类:美丽宜居型行政村。经济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城中村和城市近郊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重点水源地保护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核心区或周边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收运治理体系,全面完成卫生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内道路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等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环境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第二类:改善提升型行政村。有一定基础条件的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中心屯,加大整治力度,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力争实现90%左右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提升。
第三类:基本保障型行政村。主要是目前不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地处偏远、规划撤并不再保留和基础条件较差行政村,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确保村内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处理,基本建立环境卫生日常管护制度,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完成三类行政村整治目标任务20%、40%和40%的进度。完成三年整治后,类行政村力争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5%以上、第二类行政村力争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2%以上。40%以上的中心屯达到二类村整治标准。
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十有十化六无”目标,即:垃圾治理有设施、有队伍、有机制,污水治理有联动、有管控、有治理,农村改厕有标准、有模式、有政策,粪污利用有提升;村容村貌实现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主街亮化,村庄规划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全域化,建管机制实现制度化、模式化、长效化;力争村内无垃圾、无臭水、无散养、无私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无柴草垛。
四、重点任务
(一)突出强化三个专项治理
1.强化垃圾专项治理,重点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综合体系建设。全市确定1—2个示范县,各县(市)和梅里斯区至少确定2—3个示范乡镇、按照三类整治村标准分别各确定2—3个示范村;其他六个区至少确定1—2个示范村。总的要求,要依据区位、人口、交通和经济状况,分类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户定村收镇运分片处理”“户定村收镇运县处理”“户定村屯就近就地处理”和市场化运营等村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进行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类村中的中心村、城中村、城市近郊村和3A级以上旅游景区核心区或周边行政村可采取“城乡环卫一体化”“户定村收镇运县处理”及市场化运营方式。一类村中的其他村和二类村,可采取“户定村收镇运分片处理”“户定村屯就近就地处理”和市场化运营的方式。三类村可采取“户定村屯就近就地处理”、几个村设立一个集中填埋点及市场化运营方式。合理测算处理能力缺口,修编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新增处理能力建设或原有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满足农村垃圾处理需要。着力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严重不足现状,对类、第二类整治村增设公共垃圾箱、配备垃圾清(转)运车和在环境敏感地区建设村级垃圾收转站进行重点支持。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清理村内积存生产生活垃圾,建立已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止,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禁止城市垃圾向农村堆弃,防止各类垃圾“上山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
2.突出强化污水专项治理。一是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省《农村厕所卫生标准》和《农村改厕技术导则》,以不污染公共水体为目标,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合理选择升级改造原有旱厕、新建室外卫生厕所、改建室内水冲厕所等模式。类整治村原则上要以改建室内水冲厕所为主,努力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各地要积极开展室内改厕试点,探索符合当地条件的建设模式,在技术运用成熟基础上,向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同时,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加强农村居民集中区域、集市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方便群众生活,建立和落实公共卫生厕所管理、清运和维护的运行机制。具备条件的村屯可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或建设村庄集中收集系统和小型处理设施。二是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行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优化养殖区域布局,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引导畜牧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体系,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在养殖密集区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到2020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向农村延伸。一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延伸覆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提升向周边农村辐射带动能力,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污水与城镇管网并网收集,有效处理。二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管控和分类处理。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引导农民树立节水意识,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积极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类整治村主要采用工程措施、氧化塘集中处理与生态措施结合、集中收储外运等方式,第二类整治村主要采取集中或分户收集处理方式,第三类整治村主要以土地生态利用方式为主。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屯生活污水收储设施建设。三要加强农村黑臭水治理。全面排查各村屯的“黑水”“臭水”,查明黑臭原因,组织各村屯对黑臭水河道内的垃圾、畜禽粪便、工业弃渣进行打捞,同时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水体状况,达到不黑不臭。积极引导农村居民不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污水,确保整治效果长效保持。四要对村屯河塘沟渠开展清淤疏浚,集中治理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私建乱占等违法行为,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河湖长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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