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化学发光法(征求意见稿)
- 2018/9/14 9:40:56
- 22850
-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关键词:氮氧化物的测定废气处理设备
本标准的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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