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京津冀敲定治霾路线精细化大势下凸显量体裁衣
- 2018/9/28 14: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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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京津冀治霾
【中国环保在线 地方新闻】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了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3个专项行动等任务。同时,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也成了《方案》的亮点。
随着秋冬季渐至,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鸣锣在即,其中尤以京津冀大气治理为典型。特别是秋冬季作为一年中关键的大气治理节点,预计2018年气象条件总体较上年偏差,空气质量有可能出现反弹。
为应对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日前正式对外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文简称《方案》),与去年不同的是,取消了统一的限停产比例,由各地因地制宜根据空气质量情况,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这也是继2017年针对秋冬季制定大气治理行动方案后,我国第二次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制定大气治理攻坚方案。
不过,《方案》对各地错峰生产的总体要求并没有放松,且相关要求更为严格。本次《方案》的目标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也就是说,今年要在去年秋冬季“双降15%”目标基础上,再完成“双降3%”的任务。但据业界人士透露,今年大气条件会较差,即使不提限产比例,环保要求实现的难度并不比去年小。
在工业企业生产与运输方面,《方案》提出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大宗物料错峰运输两项任务;在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各地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各类开发区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除了增加限产城市外,《方案》对予以限产的污染源的界定标准更趋严格,其中要求,2018年9月底前,各城市要完成PM2.5源解析更新工作。源解析即污染来源分析。这也意味着,京津冀治霾将挺进精细化新常态。
截至2018年年底,各地完成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整治及提标改造。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具体来看,2018年9月底前,各地应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强化督察问责。
此次政策层面的调整意味着各地在秋冬季大气治污方案具体执行细节制定上会有更大自主权。即便今年行动方案不提限产目标,也并不是不限产,而是给地方政府、企业更多灵活性,强调环境指标目标。《方案》还提出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强化督察问责。
对于社会为关心的采暖季错峰生产等情况,《方案》突出强调各地要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其中,对限停产企业进行了分类,包括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按比例实施错峰生产和不予限产。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完成错峰生产方案的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应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后续限产区域内各钢厂限产幅度或视各钢厂环保改造完成程度而定,限产执行由“一刀切”向“一厂一策”演进。
而在冬季取暖方面,《方案》强调,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跟去年方案不同的是,今年散煤替代户采取的是“以下往上”的方式。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另外,今年采暖季上述地区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此次政策层面的调整意味着各地在秋冬季大气治污方案具体执行细节制定上会有更大自主权。即便今年行动方案不提限产目标,也并不是不限产,而是给地方政府、企业更多灵活性,强调环境指标目标。《方案》还提出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显然,禁止“一刀切”已成了今年京津冀秋冬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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