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 2019/1/15 9: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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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老崔整理
- 关键词:兴蓉环境成都环境投资集团
【中国环保在线 上市企业】2019年1月14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蓉环境”)对外发布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的价格,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的数量不低于 5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67%)且不超过 1 亿股(占总股本的 3.35%),按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上限测算,回购股份资金额度上限不超过 4.5 亿元。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减持计划。
据兴蓉环境表示,于目前公司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本次回购的目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9,329,047,872.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305,623,088.16 元、流动资产为 3,227,544,801.88 元、负债总额为 8,370,479,472.18 元、资产负债率为 43.3%、货币资金总额为 1,640,245,575.69 元。
假设此次回购数量为上限 1 亿股,按回购价格上限 4.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4.5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18 年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4.5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 2.33%、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37%、占公司流动资产的 13.94%。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的方式支付本次回购数量不低于 5000 万股且不超过 1 亿股,按回购价格上限 4.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是可行的,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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