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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关于垃圾焚烧发电补贴,山东新规这样说

2019/3/8 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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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筱阳整理
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设备
导读: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优化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电量核定方式的通知》提出,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280千瓦时。
  【中国环保在线 各地政策】 按照日前公布的《关于优化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电量核定方式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158号)》,山东未来将以“先补后核,年终清算”为原则,按照市级上网电量,对区域内的垃圾焚烧项目进行补贴。
 
  补贴作为环保市场中的调节工具,将如何发挥作用?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优化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电量核定方式的通知》提出,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执行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一般来说,垃圾处理费和上网电价收入是垃圾发电厂成本补偿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按照“先补后核,年终清算”原则,《通知》一方面,明确当以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低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时,视为常规发电项目,不得享受垃圾发电价格补贴。这也意味着,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中,省级负担的0.1元,由电网企业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定期结算。
 
  另一方面,当折算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且低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折算的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当折算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实际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此外,2018年之前未清算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电价补贴电量,由各市发展改革委随2018年电价补贴电量一并清算。
 
  同时,《通知》也勾勒出三大责任的工作流程,就垃圾焚烧企业而言,每季度结束20日内,向发电企业所在地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季度生产情况快报(详见附件1);每年3月31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报上年度电价补贴电量清算申请(详见附件2)。
 
  就市级发改委而言,定期汇总辖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季度生产情况快报,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下同)。每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企业电价补贴电量清算,并将清算结果(详见附件3)以正式文件函告当地电网企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电量清算申报表》(1-5项,电子版)同时报省发展改革委。
 
  而对于各市电网企业来说,根据清算结果,对核定补贴电量低于实际上网电量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电价补贴进行扣减。5月31日前未收到市发展改革委上年清算结果的,自次月起暂停相关企业燃煤标杆电价以上部分电费结算。
 
  可以预见,上述利好政策将进一步助推区域内垃圾焚烧发电一路高歌猛进。但事实上,这一板块早已呈现出燎原之势。E20研究院《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分析报告(2017版)》测算,2020年,预计达到51万吨/日,投资需求达到1000亿元。国泰君安环保分析师认为,2018年-2020年将成为垃圾焚烧公司产能加速释放的“黄金三年”。根据相关上市公司项目投放进度节奏,光大、锦江环境、绿色动力环保等企业将在2019年—2020年迎来投产大年。
 
  政策原文参考附件,源自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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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鲁发改价格〔2019〕158号关于优化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电量核定方式的通知.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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