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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保护3月起再增强这些要点不可不知

2019/3/8 11: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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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质监测设备
导读:自2019年3月1日起,《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已经开始实行,适用于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入湖引水河道地表水体的水质保护。
  【中国环保在线 地方新闻】自2019年3月1日起,《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已经开始实行,此条例在2018年8月28日衡水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8年9月20日在河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目的:保护和改善衡水湖水质,防治水污染,保护衡水湖水生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衡水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范围:适用于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入湖引水河道地表水体的水质保护。
 
  重点内容:
 
  【第七条】市、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衡水湖水质保护投入,将衡水湖水质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衡水湖水质保护的科学研究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水质保护和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本省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衡水湖水质保护规划;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水质保护联动和协商机制,组织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衡水湖水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保证入湖引水河道水体不受污染;
 
  【第十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好衡水湖及入湖引水河道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报告市人民政府;
 
  【第十五条】市、县、乡、村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分级分段分区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衡水湖、入湖引水河道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第十八条】市、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衡水湖、入湖引水河道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第二十一条】市、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入湖引水河道两侧城镇污水管网,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及入湖引水河道设置排污口;
 
  【第二十五条】市、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衡水湖水质保护需要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向社会公布;
 
  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
 
  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04年被评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湿地生态环境,具有自然性、稀有性、典型性和生态脆弱等特点;以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和国家一、二级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具有蓄洪防涝防旱、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降解环境污染等功能;是南水北调的调蓄水源地……
 
  水质情况:
 
  2019年1月河北省水质月报指出,衡水湖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建设进度:
 
  以建设“生态宜居滨湖园林城市”为目标,探索建立水生态治理体系,衡水湖区域近年来展开了一系列的水系治理工程。例如建设了上百个地下水位监测站,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此外,衡水湖水生态保护牢牢守住了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致力于实现水域资源采补平衡。
 
  启动主城区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将近20亿,全面展开了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景观“四大工程”。与此同时,衡水引进了第三方环保团队,采用PPP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改造工程,以“一厂一管”、中水回用、雨污分流等工程为重点,高标准治理生活和工业污水,防止直排。
 
  纵观衡水高新区就是各种典范,探索生态宜居滨湖园林城市建设,走出了“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因地制宜整治道路。一方面,实施西北外环道路及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另一方面,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同时紧抓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针对衡水湖湿地保护和恢复,衡水市邀请众多国内外湿地专家研究调查、建言献策。自2016年起,该区就启动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批准的中德财政合作衡水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为期5年,关注点就是水体生态修复、湿地生态系统管理、监测与专项研究等。届时,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层面将有显见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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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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