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两大现状与亟待解决的五大矛盾
- 2019/3/29 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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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E20供水圈层 刘保宏
- 关键词:农村污水处理农村供水
【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全国政协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胡四一委员说:“总理的报告表明了政府对解决贫困人口、特殊困难人口饮水问题的坚定决心,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什么是农村饮用水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就是让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卫生、负担得起的生活饮用水。2004年11月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1) 水质方面,符合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全国爱卫会和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2) 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不同;
3) 方便程度上,平原区、浅山区集中供水工程原则上要求供水全部入户;山区、牧区等不具备入户条件的,由集中供水点或分散工程供水,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
4) 保证率方面,千吨万人(日供水规模1000m/d或受益人口10000人)以上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其他供水工程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农村供水与城镇供水的区别
1) 管理体系:城镇供水一般归住建部门管理,每个地级城市、县城及周边大的集镇,都有自来水公司。农村的供水则归水利部门管理。
2) 法律标准:《城市供水条例》在1994年就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对城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经营、设施维护等都制订了标准,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了惩罚措施。农村的供水,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国家层面制定的标准以及法律依据。所以在供水基础设施投入、供水价格、供水水质、供水服务方面采取不同的标准。
3) 经营主体:许多地方城市供水与农村供水由不同的主体经营,城镇供水企业多为纯国企或国企控股,民营性质的占比相当小,农村供水企业集体性质的居多,也有部分私人性质的。相应的投资、运营管理模式也不同。
农村供水当前现状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今年在两会部长通道接受采访中说,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们国家已经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农村供水体系,这个体系可以服务9.4亿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已经达到81%,基本上实现了农村全覆盖,成就显著。
但由于我国地形地貌多样、地质构造复杂、地区间发展不均,农村供水仍面临诸多问题。
1. 水量、水压、水质不能保障用户安全健康饮水的需要。1)能力不足,自国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以来,早期建成的水厂,由于投资标准低、建设规模小,加上面源污染加剧、地下水位下降、设备设施严重老化的影响,普遍存在供水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水源难以保障。二是水量水压不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仅保证农村居民的安全饮用水,设计水量、水压都低于城镇供水,供水管网普遍偏小。2)水质保障率低。限于投资标准,加上原来的水源水质普遍较好,初期建设的部分水厂没有设计或只安装了简陋的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在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加剧的影响下,水质保障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远远不能保障群众安全饮水、健康饮水的需要。
2. 管理难度大,存在价格不一、收费困难、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农村供水工程面广量大,单个工程规模小,经济效益低,管理难度大。不少村镇供水水工程只有1~2个人管理,且多为没有经过培训的农民,其技术水平较低、管理意识淡薄。相当一部分供水工程产权不清,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落后、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存在同一供水区域内水费不一、初装费不一、水质监测频次不一、水源地保护力度不一等现象。水费和入户费的收取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需要解决或克服哪些矛盾
1、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成本高与资金紧缺的矛盾。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修费用比城区供水要高出许多,运行成本包括一是电费开支大、二是收费成本高。农村群众居住分散,需安排大量收费人员分散到千家万户收费,水费收缴非常困难,不仅漏收、欠收较多,收费人员工资也加重了水厂负担。三是维护费用越来越多。早期修建的水厂,设备设施老化比较普遍,维修养护到了高峰期,维护费用也在逐年增多。
与之相对应的是农村供水经济效益差,市场吸引力弱,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在当前农村供水普遍微利、上级没有补贴政策,水价又受国家政策概定不能大幅提价的情况下,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资金主要靠省以上财政支持,市、县财政资金给予配套,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资金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资金缺口非常大。
2、工程、管理、服务难度大与专业队伍薄弱的矛盾。农村供水点多线长面广,同样的供水人口其供水范围是县城供水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工程、管理难度非常大。目前,各地都专门设立了乡镇供水工程管理站,归口管理各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但受编制制约,工作人员一般只有2到3人,根本无法满足面广、线长、量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在管理人数、机构设置上,农村饮水对比城市供水都有很大的差距。
3、投资主体与建设主体、经营主体不统一的矛盾。农饮水工程加压站、入户主管网等工程多数都是政府投资,对承包工程的外包公司在管材、设备及施工质量的有效监管难度大,而经营主体又比较多样,导致后的农饮工程建设质量低,“跑、冒、滴、漏”现象较多,致使供水成本增加,各方负担愈来愈重,不利于持续发展。
4、用水增加与水源地污染、来水减少的矛盾。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各方面用水都在增加,相应的农村供水水源地的来水在不断减少,供水保障率也在下降。同时还有水污染的问题。
5、部分地区供水设施基础弱与部分地区设施使用率不高甚至闲置的矛盾。目前仍有小部分地域因为地形条件或经济条件限制,基础的供水设施还不完善,存在吃水难、不稳定的情况,另一方面又是大量的农民工进城,以及部分农村用户认知偏差、沿用传统取水模式的原因,造成一些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设备闲置,导致水费不能足额收缴,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维护。但是这些闲置工程又不能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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