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级定制限停产方案这15个行业能否吃下“定心丸”
- 2019/8/7 1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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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超低排放环保一刀切工业废气处理
涉气排污企业有了新定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年,高耗能工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势在必行。与此前高压态势稍显不同的是,我国将更加精确地对高耗能产业进行停限产调节。《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下发至7省(市)。
按级定制限停产方案
在2019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此次《意见》明确提出针对不同行业提出“定制版”减排举措:重点行业按照绩效分级管控;非重点则鼓励差异化减排。原则上,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不作为减排重点,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A级企业,即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而从国家层面提出分类限产,对不同环保水平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尚属首次。
15个行业明确了绩效分级指标,供各地制定分级管控措施时参考。“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涉及居民供暖的钢铁、焦化、水泥等企业,应提前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确保温暖过冬。难以替代的,逐一核算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
在7月召开的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生态环境发言人刘友宾就曾透露,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拟按照工艺装备、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控制措施、运输方式等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其中,A级企业少限或不限,在今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C级企业多限,各级之间减排措施拉开差距。
禁止“一刀切”道阻且长
另一个利好的消息则源于,现在实施分类限产,或许意味着环保限产“一刀切”将退出江湖。“今冬生态环境部不会统一组织对工业领域包括钢企进行限产或停产”。也就是说,在今年冬季重污染期间,企业可以正常生产,不再受停限产的影响。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区域、汾渭平原等环保重点区域,根据不同天气条件,根据等级采取不同的停限产措施。地方对冬季工业企业生产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地方法规执行。
环保重点区域高耗能行业企业将在采取采暖季错峰生产、执行阶段性限产的同时,启动应急减排预警。以钢铁行业为例,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将其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保留钢铁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即使因为不可控因素喊停,也得尽量留足时间,出台对应举措,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妥善应对。
也就是,能否达到超低排放成了钢铁、焦化、铸造、玻璃、石化等15个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关键。在行业内,目前能够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并不多见,仅钢铁产能估计在30%左右。但事实上,很多钢企在落实超低排放改造中颇有隐忧。不仅源于风险承受,亦有成本把控及对效益的预测。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未来环保治理力度只会严不会松。实施分类限产,并不意味着环保监管上宽、松、软。为切实破局“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难题,《意见》要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重点行业涉及企业未纳入减排清单且正常生产等问题,将统筹纳入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
要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尝到“甜头”,绝不能劣币驱逐良币,这也是进行上述高耗能重点行业企业分级的关键所在。同时进一步助推树立标杆企业,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提升,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治理精准化,在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差异特点,避免野蛮式、强硬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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