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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磷”排查整治技术指南》

2019/8/23 8: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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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工业废水处理设备危废处理设备水质监测
导读:本指南列举了相关法律规范,介绍了磷矿、磷化工企业(磷肥企业、含磷农药企业、黄磷企业)、磷石膏库(以下简称“三磷”)行业环境问题类型,分析了现场排查要点、整治要点和要求。本指南供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和统筹强化监督“三磷”专项工作参考使用。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长江“三磷”排查整治技术指南》,针对磷矿、磷肥、含磷农药、黄磷和磷石膏库5类重点,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三个一批”要求,即以饮用水源地等敏感水体以及人口密集区为重点,以符合行业政策为基准,依法律法规关停取缔一批,消除“三磷”行业重大环境风险;以实现达标排放和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核心,整治规范一批,提高全行业环境管理水平;以推动行业清洁生产和技术进步为导向,改造提升一批,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分别明确了关停取缔要求、规范整治要求和提升改造要求,以及企业各产污治污环节的整治要点。
 
  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技术指南
 
  前 言
 
  本指南列举了相关法律规范,介绍了磷矿、磷化工企业(磷肥企业、含磷农药企业、黄磷企业)、磷石膏库(以下简称“三磷”)行业环境问题类型,分析了现场排查要点、整治要点和要求。本指南供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和统筹强化监督“三磷”专项工作参考使用。
 
  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代表行业一般技术水平,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有出入,可根据工作实际酌情使用。
 
  本指南中“4.专项工作依据”所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更新后,以其新版为准。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组织制定,主要起草单位: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总则
 
  为解决长江经济带磷矿、磷化工企业(磷肥企业、含磷农药企业、黄磷企业)、磷石膏库等“三磷”行业污染重、风险大、严重违法违规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水体总磷超标问题,按照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整体部署,根据《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实施方案》中涉及的长江经济带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等 7 省(市)“三磷”企业(矿、库)排查整治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仅适用于本指南。
 
  3.1 污泥压滤
 
  指采用机械加压去除污泥中液体的方法,使之形成易于处置的固体物。(《水质 词汇 第三部》(HJ 596.3-2010))
 
  3.2 磷肥企业
 
  指生产磷肥产品的企业。磷肥产品包括过磷酸钙(简称普钙)、钙镁磷肥、磷酸铵、重过磷酸钙(简称重钙)、复混肥料(包括复合肥料和掺混肥料)、硝酸磷肥和其他副产品(氟加工产品等),以及生产磷肥所需的中间产品湿法磷酸。(《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
 
  3.3 初期雨水
 
  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中前 10~20min 降水量。(《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83-2009))
 
  3.4 泥磷
 
  指黄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固体杂质等与磷粘附在一起的无定形乳胶状混合物。(《黄磷生产技术规范》(GB/T 33321-2016))
 
  3.5 磷石膏
 
  指在以磷矿为原料,采用湿法制取磷酸过程中产生的,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化工副产物。(《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 AQ 2059-2016)
 
  3.6 磷石膏库
 
  指筑坝或利用露天废弃采坑、凹地贮存磷石膏的场所。(《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 AQ 2059-2016)
 
  3.7 渗透系数
 
  指水力坡降为 1 时,水穿过土壤、岩石或其它防渗材料的渗透速度,以 cm/s 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3.8 渗滤液
 
  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贮存、处置过程中渗流出的液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4 专项工作依据
 
  4.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4.2 规范性文件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第 94 号)
 
  《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70 号)
 
  《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7〕178 号)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 号)
 
  《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128 号)
 
  《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1〕73 号)
 
  《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251 号)
 
  《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 号)
 
  《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告 产业〔2008〕第 17 号)
 
  《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告〔2011〕第 31 号)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工信部规〔2016〕318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磷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2012 年第 3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 1158 号》
 
  《关于开展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57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 39 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国家环保局 环监〔1996〕470 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办〔2012〕
 
  4.3 标准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水质 词汇 第三部》(HJ 596.3-201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
 
  《黄磷生产技术规范》(GB/T33321-2016)
 
  《磷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4-2018)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
 
  《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3-2018)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 HJ862-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46.2-2018)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 50863-2013)
 
  《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AQ 2059-2016)
 
  《草甘膦副产工业盐 第 1 部分:氯化钠》(HG/T 5531.1-2019)
 
  《草甘膦副产工业盐 第 2 部分:粗品焦磷酸钠》(HG/T 5531.2-2019)
 
  《草甘膦副产工业盐 第 3 部分:磷酸氢二钠》(HG/T 5531.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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