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的你,垃圾分类有奖金,11月正式开始
- 2019/10/26 11: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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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垃圾分类固废处理
现在时间是2019年10月26日,在不到一个礼拜之后,就要迎来11月。而对于深圳市来说,11月1日是《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正式实施的日子。这也意味着,每年近亿的奖金,YOU CAN YOU UP!
为了不被罚钱,还能有奖励拿,快来回顾一下《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原文详见【《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发布!】)
能够拿到奖励的分为4个群体——家庭、个人、住宅区、单位
限定名额——5000个、1000个、500个、不限(按照上述顺序一对一)
【注:每年各区名额分配见全文】
激励补助资金——各区财政每年安排6250万元(各区分配见全文);市财政每年安排≤3125万元。也就是说,奖补上限可以达到9375万元。
获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且与个人名额不冲突。(也就是,不妨碍你拿双份奖金哦)
获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奖励标准10万元/1000户(不足或超出按规定增减,上限为30万元)。
获证“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奖励2000元。
获证“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奖励1000元。
如何才能达标?可回顾全文【《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发布!】
办法一公布,激起千层浪。自从垃圾分类推行以来,全国各地逐渐摸索出了一套“甜枣+大棒”策略,既要有压力,也要给动力。这也是为什么“绿色积分兑换”模式曾席卷多个地区,见效也快,深圳现在发布激励政策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追溯到2013年,深圳市就挂牌成立了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在全国来看确实是一次“吃螃蟹”的尝试。2015年,深圳早早就出台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而且紧跟的是《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
按照规定,垃圾分类不正确,责任人面临罚款,个人面临罚款,企业和垃圾运输企业也是点名要罚款的对象。当然,这种“分不好,就要罚”的做法目前也很普遍。经过几年的探索,深圳市基本建立起了8大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垃圾分类宣传督导体系和垃圾分类责任体系。
从“楼层撤桶+定时定点督导”的2.0版本,升级为“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的3.0版本,深圳垃圾分类已经走在了很多城市的前列。毕竟,不少城市才刚开始进入“撤桶”这一环节,甚至很多还在过渡期。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8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10月17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力争在年内颁布实施。
据透露,条例规定,将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分类,与餐厨垃圾协同处理或者采用其他专业化方式处理;设定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收费制度;奖惩结合。
总体来看,不算太意外。而虽然深圳市已经推行垃圾分类多年,不过也仍然存在可改进的空间。业内人士调查认为,深圳市紧抓垃圾分类,利用奖惩结合方式全面推行不仅有利于美化生活环境,也直接带动了一批新项目的上马。
因此,居民和固废、环卫相关的环保企业能实现“双赢”,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快来跟我聊聊你看到的垃圾分类都是什么样的,欢迎来自全国各地的“你”加入下方评论区,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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