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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发布,1月1日起实施

2019/11/18 9: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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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危险废物固体废物
导读: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废止。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1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1月12日印发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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