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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加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份重量级新规带来了啥

2019/12/4 9: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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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根据政策原文整理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污水处理
导读:贵州省发改委等十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0)》,根据方案,通过2019至2020年专项行动,全省完成不低于1200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农村人居环境得到逐步改善。
  十三部门联合印发,足以证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摁下力度空前的“快进键”。
 
  日前对外公布的《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0)》提出,1年内,贵州全省将完成不低于1200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实施建设一批建设成本低、处理效果好、运行费用低、特别适宜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试点项目。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行动方案》明确云岩区、红花岗区等4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近郊区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贵安新区直管区及清镇市、播州区、都匀市、凯里市、兴义市等34个基本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控制。针对其他地处偏远且经济欠发达的县份,则重点强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
 
  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对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梳理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布局及运营等情况。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建设生态清洁型流域,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河长监管责任,改善农村河湖水体环境质量。
 
  在满足达标的前提上,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模式宜以分散治理为主,处理工艺以无动力或微动力为主。条件允许或对污水排放有严格要求的地区,可以采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方法确保达标排放,其他地方要充分借助地理自然条件、环境消纳能力等重点推进农村厕改。不搞“一刀切”、不搞“齐步走”。
 
  源头控制,鼓励生产生活用水循环利用。诚如在人口较为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管网建设费用;人口密集程度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地处偏远、人口较少且贫困程度深或者脱贫攻坚任务重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近就地实现农田利用或浇洒绿化回用。
 
  但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而言,《行动方案》则要求严禁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在满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三格化粪池、小型净化槽和植草沟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工艺和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
 
  树立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版工程,培育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示范村,总结推广一批适合不同村庄规模、不同经济条件和不同地理位置的典型治理模式和低成本、低能耗、易运维、高效率的污水处理工艺,为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实践经验。同时,“十三五”累计完成3000个建制村的农村综合整治任务。
 
  坚持建管并重,注重实效。采取财政补助、村集体负担、村民适当缴费或者出工出力等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鼓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打捆推进和第三方专业化管护,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系统和平台,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对出水水质进行日常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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